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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征地工作推进方案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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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征地工作推进方案7篇项目征地工作推进方案 东莞市长安镇镇2022年度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征求意见稿)长安镇人民政府2022年6月 I目录第一章概述..............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项目征地工作推进方案7篇,供大家参考。

项目征地工作推进方案7篇

篇一:项目征地工作推进方案

市 长安镇 镇 2022 年度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 征求意见稿 )长安镇人民政府2022 年 6 月

 I目 录第一章 概 述............................................................1第二章 方案概况............................................................4第三章 效益评估............................................................8

 -1-第一章 概 述1.1 编制背景成片开发,是指在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开发边界内的集中建设区,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的对一定范围的土地进行的综合性开发建设活动。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的通知》(自然资规〔2020〕5 号文)、《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建设用地审批有关要求的通知》(粤自然资管制〔2021〕1379 号)、《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规范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工作的通知》(粤自然资发〔2021〕20 号)的文件精神,我市各镇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在依法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时,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五)项规定情形的,在土地征收之前必须编制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以下简称“成片开发方案”),将拟征地范围纳入成片开发方案中的成片开发范围内。成片开发方案未经有权批准机关批准的,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将不予批准征收成片开发建设用地。为贯彻执行国家、省对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工作的要求,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特编制本方案。1.2 工作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 年修正);

 -2-(2)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 年修正);(3)

 《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的通知》(自然资规〔2020〕5 号);(4)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规范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工作的通知》(粤自然资发〔2021〕20 号);(5)

 《东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6)

 《东莞市 2020 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 2021 年计划草案的报告》;(7)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自然资办发〔2020〕51 号);(8)

 《广东省东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完善方案》;(9)

 《东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0 年)》;(10)

 《东莞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11)

 《东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12)

 《东莞市土地整治规划(2016-2020 年)》;(13)

 《东莞市长安镇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14)

 《东莞市长安镇(长安新区)总体规划(2016-2030年)》(15)

 《东莞市长安镇总体规划(2003-2020 年)》;

 -3-(16)

 《东莞市长安镇近期建设规划(2017-2020 年)》;(17)

 《东莞市长安镇厦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18)

 《东莞市长安镇南部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19)

 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规程和规划等。

 -4-第二章 方案概况2.1 基本情况说明长安镇2022年度需纳入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的共有5个征收地块,面积共 30.7456 公顷。根据划定原则,结合长安镇 2022 年度土地征收工作和拟开发项目的连片程度,共划定 2 个成片开发范围,总面积51.2427 公顷,分别为厦岗片区,面积 46.3652 公顷;新民片区,面积 4.8775 公顷。

 。

 -5-表 表 2-1 长安镇 成片开发范围详细信息一览表序号成片开发范围名称位置面积(公顷)拟征收土地 范围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名称现状基础设施条件 面积(公顷)占比(%)1厦岗片区长安镇西部46.3652 27.8189 60.00东莞市长安镇厦岗股份经济联合社(1)区位条件:片区位于长安镇西部,珠江北部,建安路与福海路交汇处。(2)交通条件:片区周边交通条件较为完善,南部有广深沿江高速,北部有京港澳高速。(3)市政条件:片区内供水、排水、供电、通信完善,市政条件较为完善。(4)公服设施:片区周边有初中、幼儿园、派出所、电信营业厅、消防队等公服设施。

 -6-2 新民片区长安镇东部4.8775 2.9265 60.00长安镇新民股份经济联合社(1)区位条件:片区位于长安镇东部,位于东宝河南段附近,同荣路两侧。(2)交通条件:片区周边交通条件较为完善,南部有广深沿江高速,北部有京港澳高速。(3)市政条件:片区内供水、排水、供电、通信完善,市政条件较为完善。(4)公服设施:片区周边有便利店、派出所、电信营业厅、消防队、居委会等,公服设施齐全。合计 51.2427 30.7456 60.00 —— ——

 -7-图 2-1 长安镇成片开发范围示意图

 -8-第 三 章 效益评估3.1 土地利用效益评估在布局优化方面,长安镇成片开发范围内规划用地符合《东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东莞市长安镇厦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东莞市长安镇南部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等相关规范导则要求,能够科学合理布局各类用地、优化区域功能结构。在成片开发方面,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范围内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以及其他公益性用地约 20.4971 公顷,占总用地比例 40%,非公益性用地面积约 30.7456 公顷,占总用地面积的 60%,预计未来土地开发利用率将达到 100%。片区规划充分考虑与周边环境的协调性,将进一步促进区域的集中连片发展,完善区域公共配套设施,提高区域公共服务水平。在综合利用方面,片区非公益性用地主要是工业和居住商业混合用途。片区项目建成后,将集约利用空间,对土地进行高效的立体开发利用。3.2 经济效益评估长安镇成片开发的实施,一方面,将促进当地经济快速发展,增加政府财政税收,提升全镇的综合实力,加快城镇化发展步伐。方案的 2 个成片开发范围中,计划征收地块 5宗,面积 30.7456 公顷(461.1840 亩)。其中,两宗为工业

 -9-项目用地,面积 2.9265 公顷(43.8975 亩);3 宗为居住项目用地,面积 27.8191 公顷(417.2865 亩)。参考最新的东莞市2019年城镇国有建设用地基准地价,2宗工业项目用地、3 宗居住项目用地预计可获得土地出让收益 19.97 亿。此外,2020年长安镇地区生产总值为801.9亿元,地均GDP为10.06元/平方米,5 宗地块的出让带来的地区生产总值最低约为19.97 亿元,相当于单年长安镇地区生产总值的 2.49%,充分说明成片开发方案实施带来的经济效益相对较大。另一方面,成片开发范围内基础服务设施的完善与地区特色产业的发展,有利于进一步完善产业结构,形成优势互补,规模效应进一步突显。对于周边产业和相关产业行业还有较强的带动力。同时结合“产城融合,职住平衡”的发展理念,打造独具魅力的高品质、高价值生活区,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3.3 社会效益评估长安镇成片开发方案的实施将带动周边发展,将创造更多新的就业机会。此次编制的成片开发范围中,新民片区的征地用途主要为工业用途,随着项目落地,将吸引相关产业链中优质企业进驻,创造大量就业岗位。同时,通过项目的建设和投产,吸收当地农业剩余劳动力,有利于降低城市就业压力,减轻政府负担。

 -10-在宜居方面,厦岗片区的征地用途主要为居住功能,将提供 461.1840 亩以居住、公服配套功能为主的居住空间。厦岗成片开发范围中居住项目的实施,对长安镇满足新增就业人口的居住需求、吸引高端智能制造人才定居具有重要的积极意义。在完善公共设施配套方面,两个成片开发范围内,公益设施用地占比均不小于 40%。3.4 生态效益评估长安镇成片开发范围符合东莞市“三线一单”管控要求,不涉及自然保护地、陆域生态保护红线、蓝线、绿线等生态底线管控要素,符合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后续成片开发范围内的项目建设,会结合项目类型采取有效的环境影响保护控制及削减措施,避免对区域大气环境、生态环境、地下水环境、土壤环境产生超出环境容量的影响,减少对区域主态环境品质产生不利影响。长安镇经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建设,加强了成片开发区域与滨海湾新区交椅湾板块的联系,充分与新区自然生态与历史文化要素资源丰富的优势。同时串联滨海景观活力长廊,共同打造融合市民休闲、滨江丽景、文化体验等元素的休闲生活场地。

篇二:项目征地工作推进方案

市 麻涌镇 镇 2022 年度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征求意见稿)麻涌镇人民政府2022 年 03 月

 目 录第一章 概 述································································· 1第二章 方案概况······························································ 4第三章 必要性、主要用途和实现的功能·······························14第四章 规划情况·····························································16第五章 项目计划·····························································31第六章 设施配套与主要用途···············································34第七章 效益评估·····························································38第八章 征求意见情况·······················································41第九章 结 论································································42

 第一章 概 述1.1 编制背景成片开发,是指在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开发边界内的集中建设区,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的对一定范围的土地进行的综合性开发建设活动。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的通知》(自然资规〔2020〕5 号文)、《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建设用地审批有关要求的通知》(粤自然资管制〔2021〕1379 号)、《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规范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工作的通知》(粤自然资发〔2021〕20 号)的文件精神,各镇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在依法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时,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五)项规定情形的,在土地征收之前必须编制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以下简称“成片开发方案”),将拟征地范围纳入成片开发方案中的成片开发范围内。成片开发方案未经有权批准机关批准的,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将不予批准征收成片开发建设用地。为贯彻执行国家、省对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工作的要求,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特编制本方案。

 1.2 工作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 年修正);(2)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 年修正);(3)

 《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的通知》(自然资规〔2020〕5 号);(4)

 《东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5)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规范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工作的通知》(粤自然资发〔2021〕20 号);(6)

 《东莞市自然资源局转发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建设用地审批有关要求的通知》(东自然资函 〔2021〕568 号);(7)

 《东莞市 2021 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 2022 年计划草案的报告》;(8)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自然资办发〔2020〕51 号);(9)

 《广东省东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完善方案》;(10)

 《东莞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11)

 《东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12)

 《东莞市土地整治规划(2016-2020 年)》;(13)

 《东莞市麻涌镇近期建设规划(2017-2020 年)》;

 (14)

 《东莞市沙田镇虎门港近期建设规划(2017-2020年)》;(15)

 《虎门港麻涌新沙南作业区控制性详细规划》;(16)

 《东莞市麻涌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17)

 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程和规划等。

 第二章 方案概况2.1 方案汇总情况麻涌镇 2022 年度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范围共 1 个地块,成片开发范围面积为 36.0813 公顷,拟征收土地范围面积为21.6512 公顷,占总成片开发范围面积的 60.01%,未占用耕地。根据广东省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东莞市麻涌镇 2017-2021 年供地率 68.08%;闲置地加上疑似闲置地率1.81%,满足编制主体行政辖区内,供地率不得低于 60%,闲置率不得大于 5%的上报审查要求。麻涌镇辖区内无省级开发区,暂不存在土地利用效率低下的情况。方案已补充纳入麻涌镇 2022 年政府工作报告,鉴于麻涌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已经编制完成,麻涌镇人民政府承诺后续将方案补充纳入麻涌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充分衔接。2.2 基本情况说明麻涌镇2022年度需纳入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的共有1个征收地块,面积共 21.6512 公顷。

 根据划定原则,结合麻涌镇 2022 年度土地征收工作和拟开发项目的连片程度,共划定 1 个成片开发范围,即新沙南片区,面积 36.0813 公顷。

 表 表 2-1 麻涌镇 成片开发范围详细信息一览表序号成片开发范围名称位置面积(公顷)拟征收土地 范围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名称现状基础设施条件面积(公顷)

 占比(%)1新沙南片区漳澎村南部36.0813 21.6512 60.01东莞市麻涌镇漳澎股份经济联合社 片区内部现状以绿地、道路为主,临近狮子洋、新沙南作业区中路、新港北路,周边工业用地较多,市政与公服设施配套不完善。东莞市麻涌镇漳澎四坊股份经济合作社东莞市麻涌镇漳澎八坊股份经济合作社东莞市麻涌镇漳澎九坊股份经济合作社东莞市麻涌镇十坊股份经济合作社合计 36.0813 21.6512 60.01 —— ——

 图 2-1 麻涌镇成片开发范围示意图

 3.1 方案必要性根据《东莞市麻涌镇近期建设规划(2017-2020 年)》,麻涌镇将构建“水绿环城、一心五片、轴线展开”的城市空间结构,划分五大功能片区,“一心”:扩容提质城镇中心,向南扩展新城中心;“五片”包括城镇中心片区、滨江休闲商务片区、临港产业片区、华阳生态片区、北部轻柔产业片区。麻涌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中计划发展“港口后方汽车产业集群”的产业体系,突出临港产业,打造现代化国际港口,深入打造作业与仓储能力优秀、检测能力最强、效率最高、服务最优的汽车码头,扶持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探索建设集汽车配件、汽车展贸、仓储物流、总部基地、电商平台、零配件保税仓、后市场金融服务等创新型跨业态国际汽配市场,推动麻涌镇产业体系的新旧动能转换。7.1 土地利用效益评估在布局优化方面,麻涌镇成片开发范围内规划用地符合《东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虎门港麻涌新沙南作业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等相关规范导则要求,能够科学合理布局各类用地、优化区域功能结构。在成片开发方面,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范围内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以及其他公益性用地约 14.4315 公顷,占总用

 地比例 40%,非公益性用地面积约 21.6498 公顷,占总用地面积的 60%,预计未来土地开发利用率将达到 100%。片区规划充分考虑与周边环境的协调性,将进一步促进区域的集中连片发展,完善区域公共配套设施,提高区域公共服务水平。在综合利用方面,片区非公益性用地主要是工业用途。片区项目建成后,将集约利用空间,对土地进行高效的立体开发利用。7.2 经济效益评估麻涌镇成片开发的实施,一方面,将促进当地经济快速发展,增加政府财政税收,提升全镇的综合实力,加快城镇化发展步伐。方案的 1 个成片开发范围中,计划征收地块 1宗,总面积 21.6512 公顷(324.7680 亩)土地全部用作工业项目用地。参考最新的东莞市 2019 年城镇国有建设用地标定地价,1 宗工业项目用地预计可获得土地出让收益 1.4 亿。此外,2021 年麻涌镇地区生产总值为 276.70 亿元,同比增长 5%,预计 2022 年增长 6%,1 宗地块的出让带来的地区生产总值最低约为 1.4 亿元,相当于单年麻涌镇地区生产总值的 0.51%,充分说明成片开发方案实施带来的经济效益相对较大。7.3 社会效益评估麻涌镇成片开发方案的实施将带动周边发展,将创造更

 多新的就业机会。此次编制的成片开发范围中,新沙南片区的征地用途主要为二类工业,随着项目落地,将吸引相关产业链中优质企业进驻,创造大量就业岗位。同时,通过项目的建设和投产,吸收当地农业剩余劳动力,有利于降低城市就业压力,减轻政府负担。在完善公共设施配套方面,所征地的 1 个成片开发范围内,公益设施用地占比不少于 40%。7.4 生态效益评估麻涌镇成片开发范围符合东莞市“三线一单”管控要求,不涉及自然保护地、陆域生态保护红线、蓝线、绿线等生态底线管控要素,符合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后续成片开发范围内的项目建设,会结合项目类型采取有效的环境影响保护控制及削减措施,避免对区域大气环境、生态环境、地下水环境、土壤环境产生超出环境容量的影响,减少对区域生态环境品质产生不利影响。麻涌镇经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建设,加强了成片开发区域与狮子洋的视觉联系,充分利用现状水系、水塘等水体,提升调蓄利用能力与生态净化能力,解决城市内涝,改善生态环境,并通过绿色化、生态化的措施,增加城市地面下渗能力,营造水生态基础设施。同时串联狮子洋、麻涌河等生态文旅要素,构建蓝脉绿网围合生产、生活空间,共同打造融合市民休闲、滨江丽景、文化体验等元素的休闲生活场地。

篇三:项目征地工作推进方案

市武江区 2022 年度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征求意见稿)韶关市武江区人民政府2022 年 年 5 月

 目

 录一、编制背景....................................................................................1二、编制原则及依据........................................................................2(一)编制原则........................................................................2(二)编制依据........................................................................3三、武江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概况................................................5(一)武江区概况....................................................................5(二)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范围选址........................................7(三)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范围涉及镇的基本情况................8(四)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范围基本情况..............................12四、土地征收成片开发的必要性、主要用途和实现功能..........29(一)土地征收成片开发的必要性......................................29(二)土地征收成片开发的主要用途与功能......................32五、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拟征收项目与开发时序..........................33(一)拟征收项目情况..........................................................33(二)开发时序和年度实施计划..........................................34六、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合规性、可行性分析..............................38(一)国土空间规划情况分析..............................................38(二)政策符合情况分析......................................................48(三)实施保障情况..............................................................56

 七、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效益评估..................................................61(一)土地利用效益..............................................................61(二)经济效益......................................................................61(三)社会效益......................................................................62(四)生态效益......................................................................63八、征求意见..................................................................................63(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63(二)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有关专家学者意见......64(三)征求相关村集体经济组织意见..................................64(四)征求相关部门意见......................................................64九、结论..........................................................................................65(一)方案符合发展战略,实施是必要的..........................65(二)方案满足规范要求,实施是可行的..........................65(三)征询意见程序规范,切实维护征地农民合法权益..66附图

 1一、编制背景2020 年 1 月 1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 年修正)(以下简称《土地管理法》)正式实施,明确了为公共利益需要可依法征收农民集体土地的情形。文件要求除军事和外交、基础设施建设、公共事业以及扶贫搬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需要用地可依法实施征收外,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可按照国务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进行征收土地。同年 11 月,自然资源部正式印发《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的通知》(自然资规〔2020〕5 号)(以下简称《标准》)进一步明确了成片开发范围划定、方案编制及审批的要求,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制度全面实施。2021 年 6 月,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出台了《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建设用地审批有关要求的通知》(粤自然资管制〔2021〕1379 号),提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未经有权批准机关批准,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不得批准征收成片开发建设用地。11 月,广东省自然资源厅颁布了《关于规范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工作的通知》(粤自然资发〔2021〕20 号)(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了编制主体和编制方式,规定了成片开发范围划定原则,细化方案编制的要求,有效指导有关部门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工作。武江区为全面落实“创新发展、绿色发展格局全面构建,城乡融合高质量发展走在北部生态发展区前列,城市创新创业承载力显著增

 2强”的发展目标,保障近两年重点项目的落地实施,计划对百旺片区、赤水片区、甘棠旧村北片区、甘棠旧村片区、莞韶生物医药产业园北片区、莞韶生物医药产业园南片区、莞韶园南片区、龙归片区、庙头山南片区、沐溪一路片区、南华路西片区、韶州大道东片区、小石背窝片区、寻梅路片区及杨梅山庄片区进行成片开发建设。因此,武江区按照《通知》相关规定,组织编制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确保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建设顺利推进。二、编制原则及依据(一)编制原则本方案以“依法依规、保护优先、维护公共利益、促进集约节约”为基本原则,坚持新发展理念,以人民为中心,注重保护耕地,注重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注重节约集约用地,注重生态环境保护,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1. 依法依规原则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国土空间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符合《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自然资规〔2020〕5 号)等相关政策要求。2. 保护优先原则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应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尽量避让优质、

 3稳定的耕地,不与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冲突;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的基本要求,避让生态保护红线及其他重要的生态环境保护功能区。3. 维护公共利益原则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应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兼顾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和片区群众的长远利益,广泛征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维护公共利益,合理确定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范围,保障片区的公共服务设施、基础设施用地占比满足群众长远的使用需求。4. 促进集约节约原则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应坚持集约节约的土地资源利用模式,并依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实际用地需求、土地综合开发相关政策,合理确定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建设总规模;提高用地空间布局的合理性与科学性,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二)编制依据1 .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第二次修订)。2 .政策文件(1)《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lt;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gt;的通知》(自然资规〔2020〕5号);(2)《广东省国土资源厅转发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在用地审

 4查报批中按管理新方式落实耕地占补平衡的通知》(粤国土资规保发〔2018〕86 号);(3)《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用地报批涉及可调整地类落实占补平衡工作的通知》(粤自然资耕保〔2020〕1137 号);(4)《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明确推进国土空间规划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粤自然资规划〔2020〕194 号);(5)《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建设用地审批有关要求的通知》(粤自然资管制〔2021〕1379号);(6)《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规范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工作的通知》(粤自然资发〔2021〕20 号)。3 .相关规划与基础资料(1)《韶关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及专题研究(2020-2035 年)》在编;(2)《韶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5-2035 年)》;(3)《韶关市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整(2020年)》;(4)《武江区城乡融合产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5)《韶关市武江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6)《韶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

 5五年远景目标纲要(草案)》;(7)《韶关市武江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8)《韶关市武江区 2021 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 2022 年计划草案的报告》;(9)《武江区 2020 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10)武江区 2020 年国土调查变更数据成果;(11)农村集体所有权登记确权数据成果(2020年 12 月版);(12)武江区城镇开发边界、陆域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2022 年 2 月版);(13)其他相关基础资料。三、武江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概况(一)武江区概况武江区位于广东省北部,韶关市境内的武江、北江河以西,因珠江水系北江上游武江流经境内而得名,另因地域处于武江(河)以西,故又俗称“西河”。坐标北纬 24°42′00″-24°48′00″,东经 113°06′00″-113°34′00″。东与浈江区隔河相望,南与曲江区白土镇接壤,西与乳源瑶族自治县,北与乳源桂头镇相连。辖区总面积677.85 平方千米。辖新华街道、惠民街道、西联镇、西河镇、龙归镇、江湾镇、重阳镇 2 个街道、5 个镇。2020 年年末户籍人口 289731 人。

 6武江区是粤北古邑,韶关博物馆珍藏有武江境内出土的汉代、三国、西晋、东晋文物。自然景观有广东韶关芙蓉山国家矿山公园、芙蓉山公园、芙蓉仙洞、沐溪水库、石背窝水库和江湾温泉等。1 .区位交通武江区凭江临路,交通发达。京港澳高速、韶赣高速、广乐高速、京广高铁、323 国道、106 国道、253 省道等交通道路畅通,形成较为完善的城乡交通骨干网络。全区公路总里程 682千米,其中:高速公路 34 千米,国道 28 千米,省道 49 千米,县道 24千米,乡道 332千米,村道 80 千米,乡村小道 135.71 千米。全区公路密度为 80 千米/百平方公里。农村公路桥梁共计 43 座 1498.30 延米;可通航为Ⅶ级航道,境内河段通航能力为 300 吨级船舶,可直达珠江三角洲及连接西江水道。区域交通便捷,南通广州,西连瑶山,北上京湘,东至梅汕。2 .自然条件武江区地处北回归线以北,属亚热带气候为主的湿润性季风气候,日照充足,雨量充沛,冬季多干冷的偏北风,夏季多偏南的暖湿气候。地处南岭山脉南麓的盆地之中,辖区内地形复杂,丘陵、平原交错,山峦叠起,山间多封闭洼地、暗河、溶洞较多,地貌以丘陵地带和冲积小平原及高山奇峰为主。区境内地势北高南低。江湾镇境内的大东山主峰海拔 1390 米,是武江区最高山峰。最低武江河河床处海拔 55米。主要河流有武江、北江、南水河、重阳河、锅溪河、韶西水、沐

 7溪水、芙蓉水、沙山水。3 .社会经济发展情况根据《武江区 2020 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全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 269.49 亿元,其中,武江(不含新区)204.05 亿元、同比增长 1.5%,第一产业增加值 8.49 亿元、同比增长 2.6%;第二产业增加值 81.66 亿元、同比下降 2.4%;第三产业增加值 113.90 亿元、同比增长 4.3%。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5.94 亿元、同比增长10.54%;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56.77 亿元。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4.8%,高于全国全省全市平均水平。城镇登记失业率 2.76%,控制在3.5%以内。(二)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范围选址根据《韶关市武江区 2021 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 2022 年计划草案的报告》、《韶关市武江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要建立科学精干的园区管理体系,高起点、高标准推进武江科创园、武江城乡融合产业园、武江现代农业产业园三大园区建设,着力构建支撑实体经济创新发展的新引擎新平台,打造对接“双区”建设的新高地。不断扩容芙蓉新城,完善交通、学校、医院、市场等公共服务配套。加快建设丹霞大道北、教育路等中心城区主干道路,推进中心城区向纵深发展。进一步加强芙蓉山片区道路改造提升,扩展连接韶关新区的路网脉络,加快与韶关新区的融合发展。加快开发江湾片区,规划招商,通过韶

 8州大桥加强与曲江区的互联互通。按照国家、省关于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范围划定要求,在分析武江区社会经济发展、近期重点项目、权属情况、已批用地、现行规划、拟征地、公益配套设施等因素后,综合划定 15 个片区,分别是百旺片区、赤水片区、甘棠旧村北片区、甘棠旧村片区、莞韶生物医药产业园北片区、莞韶生物医药产业园南片区、莞韶园南片区、龙归片区、庙头山南片区、沐溪一路片区、南华路西片区、韶州大道东片区、小石背窝片区、寻梅路片区及杨梅山庄片区;涉及龙归镇、西河镇、西联镇 3 个镇。图 图 3-1

 武江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范围位置示意图

 9(三)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范围涉及镇的基本情况1 .龙归镇概况(1 1 )区位交通龙归镇位于武江区中西部。东邻西联镇、曲江区白土镇,南与曲江区樟市镇、罗坑镇相接,西与江湾镇、乳源瑶族自治县乳城镇毗邻,北与重阳镇相连。行政区域面积 237 平方千米。境内有国道 323线和京珠高速公路穿越。京珠高速公路韶关市区出入口韶关北站设在镇辖的社主村。龙归至区政府公路里程 16 千米,距曲江区公路里程 18千米,均有专线巴士对开直达。(2 2 )自然条件龙归镇四面环山,地势西高向东倾斜,西南面笔架山脉伸延全镇。境内有续源、江湾、乳源 3 条主要河流,各河流长约 45 千米,由西向南注入北江。龙归镇水力、矿产资源丰富,水能蕴藏量 1万多千瓦,煤炭储量 546 万吨,有大量的铁矿石和萤石。(3 3 )社会经济发展情况2017 年,龙归镇耕地面积 0.4137 万公顷,粮食播种面积 0.316万公顷,粮食产量 1.9576 万吨。龙归农村经济总收入 13.3892亿元,同比增长 10%;13.3892 亿元,同比增长 10%;增长 8.5%。全镇财政预算收入 0.1652...

篇四:项目征地工作推进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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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陆河县朝阳路北片老旧小区改造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征地拆迁安置补偿 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为提升县城品位,改善市容市貌,实现陆河县城的扩容提质,县委、县政府决定组织实施陆河县朝阳路北片老旧小区改造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即“陆河大道北延工程”,以下简称“北延工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陆河实际,特制定本补偿实施方案。

 一、项目基本情况 陆河大道规划为陆河县城的主要交通干道,南北走向穿越县城新城区中心地段,全长 3.85 公里,其中:南起县城砂坑村委下径村环东路交界处至县城改河路为南段约 1.8 公里;县城改河路至朝阳路为中段约 0.78 公里;县城朝阳路至宝山村委青龙背村环北路交界处约 1.27 公里。经历届县委、县政府的努力,陆河大道中段已建设完成,南段于 2017年启动,目前已基本完成建设。

 经调查,北延工程用地范围需征用的土地面积约 710 亩,涉及河田镇新城社区、宝山村委、河田社区、城北社区,穿越县城拱桥西等城乡结合部,需拆除房屋 120 多间,涉及一洲幼儿园(部分)、县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县禁毒教育示范基地、吉安综合市场、县社保局家属宿舍楼、原县侨办家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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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宿舍楼等较大型建筑物。北延工程成为陆河建县以来国有土地上拆迁房屋数量最多,类型最复杂,难度最大,群众关注度最高的一个民生项目。

 为确保北延工程能够顺利快速推进,县委、县政府多次召开各个层次群众代表参加的座谈会,广泛宣传项目实施的意义和征求社会各界意见,为本方案的制定提供决策依据。从维护陆河大道建设南推与北延两个项目补偿政策的连续性出发,本方案在遵循陆河大道南段扩建工程(即“南推工程”)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实施方案的基础上,保证了北延工程的征地拆迁补偿标准与南推工程一致性,并对南推工程中存在的标准不明或没有的事项作进一步完善细化。

 二、征地拆迁范围、期限 (一)用地范围 朝阳路一洲幼儿园路口至宝山路口地段,即包含一洲幼儿园西边建筑、县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县禁毒教育示范基地,朝阳北一街、二街房屋,以及吉安路一街、二街部分房屋;分别属于河田镇新城社区、宝山村委、河田社区、城北社区的部分集体土地。具体以“陆河县朝阳路北老旧小区改造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征地红线图”标明范围为准。

 (二)征地时间 被征地对象应在 2022 年 9 月 30 日前对土地面积、青苗和其他地面构建物的权属进行确认,逾期未确认的,将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置。

 (三)拆迁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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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拆迁户应在 2022 年 9 月 30 日前持与产权相关的有效证件到河田镇人民政府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6 月 15 日前签订协议方可享受 10%奖励金),并在规定期限内自行搬迁完毕。对逾期不搬迁者,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依法予以拆除。

 三、征地补偿标准及留用地安置办法 (一)土地征收补偿标准 按陆河县自然资源局《陆河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陆河自然资〔2021〕327 号)文件执行。

 (二)青苗征收补偿标准 参考陆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陆河县征收土地补偿实施办法(2017 年修正调整)》(陆河府办〔2017〕36 号),本项目青苗征收补偿按《陆河县征地青苗补偿标准》执行。

 (三)坟墓补偿标准 坟墓迁移补偿按大、中、小三种规格给予补偿,其中:3.6 尺(含 3.6 尺)以上为大坟;2.6 尺(含 2.6 尺)至 3.6尺为中坟;2.6 尺以下为小坟。每种规格的坟墓迁移补偿标准分别为:大坟 12000 元/穴、中坟 8000 元/穴、小坟 4000元/穴、骨坛(金斗)600 元/个。

 (四)留用地安置办法 计算方式:留用地面积按实际征用面积的 12%计算;再安排按实际征用面积 3%的用地面积,作为留用地范围内的道路等公共设施用地,与留用地一并安排;同时,被征地的村经济合作社能够在规定的征地期限内,完成被征收土地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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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块面积的确认,地面附着物的清点,与征地单位签订征地协议书,办理征地补偿手续等工作,征地单位按实际征收经济合作社土地面积的 5%比例作为奖励用地,安排给被征地合作社用于生产生活发展用地,与留用地一并安排。若逾期未完成的,则不予奖励。

 留用地“三通一平”由征地单位负责实施,与工程建设同步进行。结合工程总体规划,留用地地点优先安排。

 四、房屋征收补偿方式、标准及安置地安置办法 (一)房屋征收补偿标准 1.混凝土钢筋框架结构的楼房:1960.00 元/平方米。

 2.混合结构的楼房:1500.00 元/平方米。

 3.砖、瓦、桁结构的瓦房 :900.00 元/平方米。

 4.砖体结构的铁皮房:装饰完善的,按 500.00 元/平方米计;装饰不完善的,按 400.00 元/平方米计。

 5.简易结构的砖瓦房(含猪舍类,2.2 米以下):450.00元/平方米。

 6.简易棚寮(油毡、竹棚类):100.00 元/平方米。

 7.围墙:120.00 元/平方米。

 8.水泥结构(晒谷坪、庭院):100.00 元/平方米。

 9.化粪池(按平面面积计):800.00 元/平方米。

 10.水井: 直径 1.2 米以上的,按 3000.00 元/个计;直径 1.2 米以下的,按 2000.00 元/个计。

 11.沼气池:大的,按 6000.00 元/个;小的,按 4000.00元/个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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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属软地基超深建设的安置户:经检测属实的,按照安置地面积 300 元/平方米标准给予补偿。

 13.商铺装修的补偿费用:按照商铺实际装修的情况,通过第三方评估定价的方式给予补偿。

 14.搬迁费:按地面附着物补偿总金额的 5%计算。如拆迁户能够在 6 月 15 日前签订拆迁协议,并在 7 月 30 日前完成房屋搬迁,可在获得搬迁费补助的基础上,再获得按地面附着物补偿总金额 10%的资金奖励补助(除采用个案处置方式的较大型建筑物外)。没有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拆(搬)迁的,不给予奖励。

 15.租房费:住房租金标准按 8.00 元/月/平方米给予补贴,按实际拆迁总面积计算;商铺租金按照 30~50 元/月/平方米补贴,按商铺实际租用面积计算。租金补贴的终止时间为安置地放线完成后再给予延续 6 个月时间终止。

 首付的住房租金及商铺租金在签订房屋征收拆迁协议书时,按 12 个月的租金补贴标准给予支付。

 (二)“两违”建筑的处理办法 凡在本项目范围内属“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高度低于 2.2 米以下的建筑物(构筑物)以及临时搭建的铁皮房、猪舍、厕所及其它构筑物,一律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三)安置办法 1.以被拆迁房屋产权为依据,以实际建筑占地面积为准,在本项目安置区规划范围内,按 1∶1 的比例规划,进行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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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产安置。

 2.本项目范围内的安置地由业主单位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建设市政设施、统一调配。

 3.安置地点:采用“就近安置”原则,由规划主管部门统一划分确定组团地号进行安置。

 (四)其他约定 1.结合本次房屋征收的实际情况,被征收人可以选择采用“货币补偿”的补偿方式,完成房屋征收。厂房、办公场地、仓库、车场以及其它不宜进行安置地安置的建筑物只实行货币补偿或补助。

 2.与被拆迁房屋属租赁关系的,由房屋所有权人与租赁关系人自行协商终止租赁关系,拆迁单位不介入与解除租赁关系相关的问题。

 3.关于拆迁户缴交安置地出让金及办理不动产权证费用的约定事项:

 在签订房屋征收拆迁协议书时,不动产权证测量费 550元、工本费 80 元等费用一次性补偿给拆迁户;其中土地补偿金(按照拆迁前的市场评估价值确定。与现行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政策不相符的,按相关政策处理。)暂存于业主单位,不得挪作他用。

 规划部门完成安置点组团地号划分后,拆迁户在取得安置地申请重新办证前,必须自行向政府相关部门缴交不动产权证测量费、工本费和其他税费;其中协议出让金(安置地面积采用与土地补偿金基本等同的等价方式确定,即拆迁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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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市场评估价)由业主单位以各拆迁户的名义向政府相关部门缴交。

 4.因对补偿标准有争议而不能达成协议的,由拆迁单位聘请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评估,按认定后的评估报告给予补偿。如拆迁户对第三方评估结果不满意的,可自行委托有相关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费用由委托方支付)。由相关专家对双方的评估报告进行论证认定,依据确认的结果给予补偿。如拆迁户仍对确认结果不同意的,拆迁单位将依照法律程序,申请拆除。

 5.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签订后,各项补偿款在协议签订后 7 日内一次性付清。拆迁户应履行协议所约定的义务,在约定的时间内做好搬迁工作,不得影响该项目拆迁工作的正常开展。

 五、工作经费 本项目征地工作经费按照陆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陆河县县级征地工作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陆河府办〔2020〕21 号)规定的标准拨付并使用。其他需要拨付的工作费用,如房屋拆迁工作经费、房屋拆迁工程费用、地块清表费用等,将根据工作开展的实际,由征地拆迁部门另行申请拨付。

 结合陆河实际,鉴于该项目实际存在的问题以及工作难度,上级拨付的本项目征地工作经费可以用于支付参与征地拆迁的一线工作人员的交通、误餐补助。

 本项目的临时现场指挥部办公点搭建以及相关办公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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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品的购置由项目业主单位负责组织实施,相关费用按实验收结算后拨付。

 六、陆河县一洲幼儿园、县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县禁毒教育示范基地、吉安综合市场、县社保局家属宿舍楼、原县侨办家属宿舍楼等较大型建筑物采用个案处置方式,实行“一案一策”处理。

 七、工作要求 ( 一 )

 提高认识。此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创新方法,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工作做深、做细、做实,做到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分清,人员到位。

 ( 二 )广泛宣传。要深入各涉地村组,充分宣传国家征地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让群众充分认识到法律所赋予的权利和义务,认真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

 ( 三 )阳光操作。在开展工作过程中,要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深入扎实开展各项调查摸底工作,要把情况摸清摸准。对土地测量、地面附属物等有关补偿要实行阳光操作,对一些重要的工作事项要进行张榜公布,做到公开、透明,让群众明白、满意。同时要按照工作计划和责任分工,团结协作,互相配合,确保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 四 )坚持原则。在项目的运作的各个阶段,都要注意工作方法、方式,严格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不能向无关人员泄露有关事项,不能损害国家和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篇五:项目征地工作推进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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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阳市区 辽中区 2022 年度第 第 1 批次

 土地征收 成片开发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合理用地,切实加强土地征收管理,应当有序推进土地成片开发。成片开发属于《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为了公共利益需要可以征收土地的六类情形之一,成片开发工作坚持新发展理念和公共利益需要,以人民为中心,注重保护耕地,注重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注重节约集约用地,注重生态环境保护,能够有效提升城镇功能,满足居民生产生活需要,促进当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按照自然资源部《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辽宁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工作的通知》(辽自然资发〔2021〕68 号)、沈阳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沈阳市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沈自然资发〔2021〕80 号)文件对于成片开发工作的要求,围绕辽中区打造国家中心城市副中心的目标,为沈阳综合保税区、茨榆坨商贸物流新城和杨士岗泵阀园提供土地要素保障,开展《沈阳市辽中区 2022 年度第 1 批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编制工作。

 一、成片开发的位置、面积和范围 本方案共涉及土地征收地块总面积 10.5884 公顷,确定 5 个成片开发范围,总面积 17.4672 公顷,涉及杨士岗镇、蒲东蒲西街道和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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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榆坨镇 3 个镇(街道)。

 表 表 1 成片开发范围及土地征收地块情况表 单位:公顷(0.0000)

 成片开发范围编号

 涉及街道

 涉及行政村

 土地征收地块编号

 征收范围面积

 征收地块面积

 A 杨士岗镇 杨士岗社区 A01-A02 3.2462 2.5764 B 杨士岗镇 杨士岗社区 B01 7.5740 2.1754 C 蒲东蒲西街道 乌伯牛村 C01 3.088 2.2776 D 茨榆坨镇 太平村 D01 2.8184 2.8184 E 茨榆坨镇 第二社区 E01 0.7406 0.7406 合计

 17.4672 10.5884

  图 图 1 土地征收成片开发示意图 (一)

 A02 鹏程润发米业 A01 永信生物科技 B01 海泉风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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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 图 2 土地征收成片开发示意图 (二)

 二、成片开发的合规性分析 (一)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情况 根据《辽中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 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以下简称辽中区“十四五”规划),辽中区总体空间布局为“一核三区”。本批次 6 个项目位于以中心主城和副中心茨榆坨镇的“城市核心发展功能区”和以杨士岗镇为中心的“泛珍珠湖文商旅功能区”范围内。

 辽中区政府 2022 年度重点工作指出,一是积极扩大有效投资、做大做强主导产业,二是做强中心镇,建设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载体,以培育“现代小城市、县域副中心”为目标,继续推进茨榆坨、杨士岗、肖寨门、满都户 4 个中心镇上项目、强产业、补短板、优环境,建设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载体。

 纳入成片开发的项目主要包括工矿仓储项目和居住用地,符合辽 C01 金龟减速机 D01 中邦屠宰E01 永成冷链物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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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区“十四五”规划发展目标与定位。同时,拟实施项目均纳入相应年度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

 (二)符合国土空间规划情况 按照国家、省、市工作部署和要求,辽中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 年)正在编制,尚未取得正式批复,城镇开发边界初步划定成果已经上报市自然资源局,本方案基于城镇开发边界内集中建设区划定初步成果进行编制,涉及土地征收地块全部位于集中建设区内,严格避让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为2017 年划定成果,生态保护红线为 2021 年 5 月上报国家成果。方案涉及的成片开发范围及土地征收地块内规划用地布局符合现阶段国土空间规划,并承诺方案符合规划的有关情况与最终批复的国土空间规划成果完全一致。

 图 图 3 辽中区 三条控制线协调示意图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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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 图 4 辽中区 三条控制线协调示意图 (二)

 (三)符合节约集约用地情况 辽中区近五年平均供地率为 64%,高于全市同口径平均供地率为55%。上级下达上一考核节点的批而未供土地处置任务 7 公顷、无闲置土地处置任务,因疫情原因批而未供土地处置工作无实质性进展。下一步将加大招商引资和推介力度,引导项目落地优先使用批而未供土地,同时进行项目全流程监督实施,加快办理供地手续。

 三、主要用途、实现功能及公益性分析 (一)主要用途和实现的功能 土地征收地块位于主城区、茨榆坨镇和杨士岗镇,土地征收地块规划用途以工矿仓储用地和居住用地为主,工矿仓储用地占比达到75.05%,居住用地占比达到 20.07%。结合控规的功能分区和地块用途,本次成片开发土地主要用于茨榆坨商贸物流新城、杨士岗泵阀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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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等项目,围绕上述项目建设,同步完善周边基础设施及公园绿地等。

 按照辽中区“十四五”规划,总体空间布局为“一核三区”。本批次 6 个项目位于以中心主城和副中心茨榆坨镇的“城市核心发展功能区”和以杨士岗镇为中心的“泛珍珠湖文商旅功能区”范围内。征收地块以工业项目为主,方案的编制将推进农产品加工向精深加工转型升级,加快商贸物流产业集聚,为杨士岗泵阀园、综合保税区和茨榆坨商贸物流新城提供工矿仓储用地需求,合理引导生产力布局和要素流动,实现空间集约与协调发展,逐步形成“一核三区”总体空间发展格局,助力实现作为沈阳城市副中心的产业升级,促进辽中区高质量发展。同时,方案中的居住项目,为杨士岗温泉小镇拆迁村民回迁住宅,将完善基础设施建设,保障杨士岗居住需求,有助于文商旅功能区发展。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构建回迁住宅项目,为杨士岗温泉小镇拆迁村民提供住宅保障,有利于“文商旅功能区”的发展。

 表 表 2 土地征收地块规划用途情况表 单位:公顷(0.0000)、% 规划用途

 面积

 占比

 居住用地 2.1254 20.07 工矿用地 7.2884 68.83 仓储用地 0.6586 6.22 交通运输用地 0.2921 2.76 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 0.222 2.10 其他非建设用地 0.0019 0.02 总计

 10.5884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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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 图 5 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规划用途布局图(一)

 图 图 6 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规划用途布局图(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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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规划公益性用地比例情况 本方案所指的公益性用地包括公共服务设施(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用地)、基础设施(交通运输用地、公用设施用地)及其他公益性用地(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特殊用地)。本方案确定成片开发范围总面积17.4672公顷,成片开发范围内总公益性用地面积7.2041公顷,占范围总面积的 41.24%。

 表 表 3 成片开发范围公益性用地比例情况表 单位:公顷(0.0000)、% 成片开发

 范围编号

 范围面积

 范围内公益性用地

 公益性用地比例

 公益性用地地类

 面积

 范围 A 3.2462 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 0.0258 16.16 交通设施用地 0.4989 小计 0.5247 范围 B 7.574 交通设施用地 0.0901 71.86 公用设施用地 5.3528 小计 5.4429 范围 C 3.088 交通设施用地 0.1320 37.45 公用设施用地 0.6362 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 0.3882 小计 1.1564 范围 D 2.8184

 —— 0.0000 0.00 范围 E 0.7406 交通设施用地 0.0801 10.82 小计 0.0801 范围面积

 合计

 17.4672 公益性用地面积合计

 7.2041 41.24

 9

  图 图 7 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公益性用地布局图 (一)

 图 图 8 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公益性用地布局图 (二)

 10

 四、年度实施计划 本方案土地征收地块主要指 2022 年 1 月 1 日以后计划征收的土地征收地块,实施期限为 2022 年,土地征收地块总面积 10.5884 公顷。计划实施永信生物科技、鹏程润发米业、海泉风雷、金龟减速机、中邦屠宰和永成冷链物流建设项目 6 个,涉及 6 个土地征收地块。所有项目计划在 2022 年下半年完成征地。具体开发时序以实际征地情况为准。

 表 表 4 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年度实施计划情况表 单位:公顷(0.0000) 土地征收地块编号

 意向项目名称

 规划用途

 面积

 2022 年 年

 上半年 2022 年 年

 下半年 A01 永信生物科技 工矿用地

 绿地

 交通运输用地 1.8586

 征地 A02 鹏程润发米业 工业用地

  交通运输用地 0.7178

 征地 B01 海泉风雷 居住用地

 交通运输用地 2.1754

 征地 C01 金龟减速机 工矿用地

  绿地

  交通运输用地 2.2776

 征地 D01 中邦屠宰 工业用地 2.8184

 征地 E01 永成冷链物流 仓储用地

 交通运输用地

  其他非建设用地 0.7406

 征地 总计

 10.5884

篇六:项目征地工作推进方案

县 2021 年度第五批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02 方案)

 第一章概述

 一、编制背景

 为贯彻落实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扎实推进“六稳、六保”的工作要求,自然资源部落实配套政策。2020年11月5日,自然资源部发布了关于《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对新《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土地开发做出“成片征收”标准规定,支持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一定范围的土地进行综合性开发,并统筹进行方案设计、功能导入、征地拆迁、集中建设。在这样的大背景下,一大批新项目即将蓄势待发。

 2016年1月,全国旅游工作会议上国家旅游局提出全域旅游发展战略新定位。2017年3月,“大力发展全域旅游”写入政府工作报告,全域旅游正式进入国家战略体系。全域旅游成为一项国策,形成了社会参与、全民关注的良好格局,旅游业迎来转型发展的重大历史机遇。

 浙皖闽赣联手打造国家东部生态旅游实验区,以“黄山+西递宏村”、“三清山+婺源”为代表的“遗产+乡村”产品组合,驱动实验区从遗产观光地到遗产目的地圈层的转变。“清新福建”亟待从武夷山“单极突进”迈向“多轮驱动”,推出县域特色乡村旅游品牌,共建浙皖闽赣乡村旅游格局。乡村旅游成为浦城旅游发展的突破口。

 浦城县共有旅游资源单体230个,分属8个主类、23个亚类、47

 个基本类型:良级的单体有15个,占所有单体总量的15.3%;属于普通级旅游资源的单体有83个,占单体总量的84.7%。其中四级旅游资源单体3个,分别是浮盖山、匡山、中华桂花博览园;三级旅游资源单体12个,分别是九石渡、三江源水利风景区、十里莲塘、观前村、际岭村、枫溪梯田、印象小密中国包酒博览园、猫耳山商周窑址、管九村墩墓群、仙阳西山故里、浦城剪纸、闽派古琴。构建“山城水乡,乡醇如初”的资源特质。

 综上,立足南平的旅游客源市场结构,对接浦城县交通新格局,锁定海西、长三角市场两大区域客源市场,提出浦城县旅游发展战略:打造国内知名、闽浙赣一流的诗意山水田园旅游目的地;打造大武夷乡村度假首选地、福建省产旅融合发展示范县;塑造“香伴浦城,梦笔生花”的旅游形象。

 二、编制原则

 (一)维护耕地安全原则

  建设项目通过合理选址或优化布局,不占或少占耕地,确实需要占用耕地的,应占用等级较低的耕地,同时实行耕地先补后占。

 (二)节约集约用地原则 建设项目应节约土地、集约用地、合理布局;提高投入产出强度和土地利用集约化程度;合理安排建设项目用地结构和布局,提高土地配置和利用效率。

 (三)以人为本原则 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应当坚持以人为本,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尊重民众的意愿,满足当地民众对优化人居环境、提升生活质量的迫切需要,提升民众的获得感与幸福感。

 (四)生态保护原则

 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应注重对水体、山体、绿地保护,不能对自然环境造成破坏和不良的影响。

 三、编制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版);

 (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厅字[2017]2号); (三)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的通知》(自然资规[2020]5号); (四)《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2020年); (五)《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lt;福建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报批实施细则(试行)&gt;的通知》(闽自然资发[2021]3号); (六)《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lt;福建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参考指南(试行)&gt;的通知》(闽自然资发[2021]6号); (七)《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lt;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gt;》(自然资办发[2020]51号); (八)《浦城县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 (九)《浦城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十)《浦城县城市总体规划(2008-2030)》; (十一)《浦城县城东、城南控制性详细规划》; (十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十三)浦城县生态红线划定成果; (十四)浦城县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 (十五)其他相关编制依据。

  第二章编制条件

 一、批而未供土地和闲置土地情况

 截至2021年6月底,浦城县批而未供土地面积193.0217公顷<500公顷。2019年和2020年,浦城县批而未供土地处置率分别为28.03%和20.41%,均已超过15%。

 截至2021年6月底,浦城县闲置土地面积1.4432公顷<50公顷。2019年和2020年,浦城县闲置土地处置率分别为100%和60.46%,均已超过15%,符合《福建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报批实施细则(试行)》关于批而未供土地和闲置土地处置情况的要求。

 二、开发区土地利用效率情况

 浦城县共有1家省级开发区,即福建浦城工业园区(省级)。2018年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排名第32名,2019年排名第28名,2020年排名第13名。均不属于连续三年排在全省后三名的情况,符合《福建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报批实施细则(试行)》关于开发区土地利用效率的要求。本次项目不在浦城工业园区开发区内。

 三、已批准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实施情况

 浦城县无已批准的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

 第三章基本情况

 一、成片开发位置、范围、面积

 本方案开发范围位于浦城县南浦街道解放村,位于浦城县城东区域,东临近四贤大道,对外交通便捷,西临仙楼山,旅游资源优越。涉及浦城县南浦街道解放村,共1个街道1个村;涉及2个国有单位,不涉及省级和国家级开发区。

 根据实地勘测调查,本方案成片开发范围总面积4.7298公顷,其中:农用地1.5454公顷(耕地0.8857公顷),建设用地3.0792公顷,未利用地0.1052公顷。

 二、实施周期

 综合考虑浦城县经济社会发展状况、成片开发征地面积等因素,本方案实施周期为3年,即2021年至2023年完成实施项目。

 三、基础设施条件

 1、给水设施 浦城县中心城区现建有2座自来水厂,分别为西岩水厂和东区水厂。西岩水厂位于中心城区西部莲塘桐元境内,东区水厂位于仙楼山北部,现状供水量为0.5万吨/天,水源取自南浦溪大游村河段电站大坝上游150米处,通过水泵抽取原水。本方案现状四贤大道已建有市政给水管道,由该管道供水,水源引自东区水厂。

 2、排水设施 浦城县污水处理厂位于南浦溪城区段下游西岸,现状处理规模近期为1.5万吨/天。污水厂配套沿南浦溪和马莲河截污干管已完成建设,区内主要干道如五一三路、兴华路、梦笔大道、四贤大道等现状道路下均已铺设污水管道。本方案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

 采取有组织管网收集排放措施后通过化粪池排放至市政污水管网。

 3、电力设施 中心城区由1座220kV变电站、2座110kV变电站及3座35kV变电站供电,同时有2座35kV专用变电站。本方案临近城东110KV变电站,方案内供电由该变电站供电。

 4、道路交通 205国道自组团内穿越,对外交通较为便利。目前已建成道路有梦笔大道、兴华路、205国道、文化路等。本方案临近四贤大道,对外交通便捷。

 5、通信设施 本规划区的现状通信服务主要由县通信设施提供。规划通信网络采用光缆通信网络,通信管道由四贤大道通信管沟接入。

  第四章必要性分析

 一、是实现浦城旅游市场定位的基础要求

 浦城县共有旅游资源单体230个,分属8个主类、23个亚类、47个基本类型:良级的单体有15个,占所有单体总量的15.3%;属于普通级旅游资源的单体有83个,占单体总量的84.7%。其中四级旅游资源单体3个,分别是浮盖山、匡山、中华桂花博览园;三级旅游资源单体12个,分别是九石渡、三江源水利风景区、十里莲塘、观前村、际岭村、枫溪梯田、印象小密中国包酒博览园、猫耳山商周窑址、管九村墩墓群、仙阳西山故里、浦城剪纸、闽派古琴。构建“山城水乡,乡醇如初”的资源特质。

 浦城旅游集散服务中心,依托302省道,融合多条规划旅游线路,提供综合旅游服务。通过这个平台,可以开展旅游整体形象宣传,推广区域旅游品牌。有利于将浦城推向大区域市场,有利于解决本地、外地游客在交通与信息获取方面的困难,是实现浦城旅游市场定位的基础要求。

 二、是实现浦城旅游智慧化的先决条件

 伴随着社会经济和旅游业的发展,旅游集散服务中心的功能和作用不断得到提升、拓展。旅游集散服务中心既是为游客提供旅游集散、换乘、游程安排、候车休息、购物、餐饮、住宿、休闲娱乐等旅游服务功能的专门场所,又是具有旅游信息咨询、投诉等公共服务的组织实体。通过这个平台,可以开展旅游整体形象宣传,推广区域旅游品牌。建设旅游信息网络查询平台,实现WIFI全覆盖,同时通过线上线下信息咨询服务,满足游客的旅游信息需求。在此基础上,与互联技术结合,运用大数据、云计算、卫星定位和移动

 客户端等信息技术,整合查询、订房、订票、移动支付、在线支付、车辆调度、电子导航、导游、导览讲解等功能,实现旅游集散服务与智慧城市、数字福建的高度融合和深度对接。

 第五章主要用途、实现功能及公益性用地比例

 一、主要用途

 本方案用地总面积4.7298公顷,地块用途为商业服务业用地、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交通运输用地、居住用地。其中商业服务用地面积0.2977公顷,居住用地2.3270公顷,交通运输用地1.5624公顷,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0.5427公顷。

 主要用途为商业服务业,建成后为浦城旅游集散服务中心,既是为游客提供旅游集散、换乘、游程安排、候车休息、购物、餐饮、住宿、休闲娱乐等旅游服务功能的专门场所,又是具有旅游信息咨询、投诉等公共服务的组织实体。通过这个平台,可以开展旅游整体形象宣传,推广区域旅游品牌。建设旅游信息网络查询平台,实现旅游集散服务与智慧城市、数字福建的高度融合和深度对接。

 二、公益性用地比例

 公益性用地包含绿地与开敞空间用途、交通运输用地,合计2.1051公顷,占用地总面积的44.50%,符合自然资规〔2020〕5号文规定。具体见附表2。

  第六章拟建项目及实施计划

 本方案用地总面积4.7298公顷,其中涉及已完成实施面积1.7523公顷,拟安排实施项目面积2.9775公顷。综合考虑本次成片开发方案的建设规模、内容、投资额度和强度以及所需开发资金,计划实施周期为2021年至2023年,3年内实施完毕。具体年度实施计划安排如下:

 2021年计划实施面积0.8404公顷,占总实施计划的28.23%,完成片区旅游集散中心及周边公园绿地的建设。

 2022年计划实施面积1.1150公顷,占总实施计划的37.45%,完成片区公路用地项目的建设。

 2023年计划实施面积1.0221公顷,占总实施计划的34.33%,完成片区居住区项目及城镇道路用地的建设。

 第七章合规性分析

 一、国土空间规划

 根据浦城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成果,成片开发范围均位于允许建设区和有条件建设区内,未涉及限制建设区和禁止建设区。方案获批后,浦城县将做好与县级国土空间规划的衔接,将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范围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城镇开发边界内的集中建设区,并符合规划管控要求。

 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

 福建省《旅游集散服务中心建设运营指导意见》中指出:2014年以来,福建省旅游局牵头在省内高铁沿线中心城市及旅游品牌县、旅游强县,布局建设一批集旅游集散、咨询、换乘、投诉处理等功能于一体的旅游集散服务中心。旅游集散服务中心已连续三年了(2014年——2016年)列为省委、省政府为民办事项目。到2016年年底,全省已建成40个旅游集散服务中心。要求“十三五”期间,每个设区市至少建成一个一级旅游集散服务中心,鼓励国家级、省级全域旅游县建设二级旅游集散服务中心,力争在每个县市及有旅游集散需求的市辖区布局建设至少一个旅游集散服务中心。

 2017年,浦城县提出“强村兴城”的旅游发展战略。提出“一城、三轴、三核、四区”的旅游空间布局。浦城旅游集散服务中心,是“一城”——“印象南浦城”的重点项目之一。

 综上,本次成片开发方案符合并已纳入浦城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

 三、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允许占用或开发的

 本方案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不涉及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重要湿地、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源保护区、生态公益林、生态红线及各类保护区,符合文件要求。

 第八章效益评估

 一、土地利用效益

 本方案位于城市建设区范围内,方案中拟建项目位于方案中部,沿集散服务中心主入口设于用地的东南侧,靠近山门广场南侧出口。主要建筑沿着四贤大道及山门广场北侧折角型布置。旅游大巴停车场及社会小汽车停车场位于山门广场北侧。旅游专用停车场规划两条旅游线路,周边配建车辆调度、司机休息及车辆维护用房。项目合理利用山下边角地块,并利用周边已建成的公共停车场作为项目停车场所,最大限度满足旅游集散服务中心的功能,满足建筑与站台的联系,同时控制项目占地面积。

 通过土地利用开发,合理安排建设用地规模、结构和布局,将项目区建设成为旅游集散中心片区,有效提升了现有土地使用效益。项目区建设满足片区发展定位,采用土地复合利用方式,有利于优化片区建设用地空间布局,提高城市建设紧凑度,提升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水平。

 二、经济效益

 本方案范围总用地面积4.7298公顷,2018年浦城县旅游接待总人数154.13万人次,旅游总收入18.91亿元,本项目正式运营后,可带动周边酒店、餐饮、交通等相关产业收入5300万元,年可上缴各项税额1000万元。该项目的建设可为浦城县旅客提供集散便利,旅游集散中心带来的人流、物流等各类资源要素聚集,改善周边商服环境,带动周边酒店、餐饮、交通等相关行业发展,将有力推进浦城开发建设,为城市发展注入新活力。

 三、社会效益

 旅游集散中心片区的形成将带动旅游产业高度集聚。旅游业给旅游地带来促进居民就...

篇七:项目征地工作推进方案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铁路工程工程征地拆迁工作方

 【发布单位】南宁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南府办〔2023〕33 号

 【发布日期】2023-02-26

 【生效日期】2023-02-26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文件来源】南宁市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铁路工程工程征地拆迁工作方案的通知

  (南府办〔2023〕33 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级各双管单位,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南宁市铁路工程工程征地拆迁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九年二月二十六日

 南宁市铁路工程工程征地拆迁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掀起交通建设新高潮的决定?〔桂发[2023]14 号〕和自治区人民政府与铁道部的有关协议精神,确保完成南广铁路、贵广铁路、湘桂铁路的征地拆迁任务,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铁路工程工程征地拆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市 长

  副组长:市政府分管副市长

 成 员: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

 市发改委主任

 市财政局局长

 市国土局局长

 市建委主任

 市规划局局长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市重点办主任

 市监察局局长

 市林业局局长

 青秀区党委书记

 青秀区区长

 西乡塘区党委书记

 西乡塘区区长

 兴宁区党委书记

 兴宁区区长

 江南区党委书记

 江南区区长

 良庆区党委书记

  良庆区区长

 邕宁区党委书记

 邕宁区区长

 宾阳县县委书记

 宾阳县县长

 横县县委书记

 横县县长

 武鸣县县委书记

 武鸣县县长

 隆安县县委书记

 隆安县县长

 马山县县委书记

 马山县县长

 上林县县委书记

 上林县县长

 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南广、贵广、湘桂等铁路工程工程征地拆迁工作,协调工程推进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制定具体推进工作方案,指导协调并组织实施;根据需要召开协调会议,研究解决征地拆迁过程中的相关问题;衔接自治区与南宁市、南宁铁路局、市直各部门之间的关系;催促检查征地拆迁进展情况。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兼任,副主任由市重点办主任、市财政局分管副局长、市国土局分管副局长兼任。办公室成员由市建委、市规划局、市监察局分管副局长〔主任〕、各相关县〔区〕分管副县〔区〕长组成。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和推进工程中的各项协调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向领导小

 组汇报有关情况。各县〔区〕分别成立征地拆迁工作组,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铁路建设涉及的征地拆迁工作。

 二、工作要求

 按照自治区党委和自治区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特事特办。有关县〔区〕要组织强有力的征地拆迁工作队伍,切实保障工程建设及时依法使用土地。

 三、工作任务及部门责任

 〔一〕 用地报批工作。由市国土局负责,各县国土局负责组织本辖区内的用地报批材料上报市国土资源局。市国土局及各县国土局按规定程序发布征地预公告、权利告知等材料,各县〔区〕征地拆迁工作组完成被征地农民调查成果确认,拟订征地拆迁协议及被征地单位群众社保方案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发改委、市林业局、市征地办、相关县区征地办、南宁铁路局工程筹备组参与,将工程建设用地有关材料报自治区国土资源厅。

 〔二〕 征地拆迁工作。由有关县〔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铁路建设的征地拆迁工作。并由市重点办牵头,市国土局协调,市建委、市规划局、市财政局、市林业局、市监察局、市征地办、相关县区征地办、南宁铁路局工程筹备组参与,以召开征地拆迁工作例会的形式协调落实工程征地、拆迁相关工作。

 〔三〕 资金拨付工作。由市财政局负责,市国土局、市建委、市监察局、市征地办、南宁铁路工程筹备组、相关县区征地办参与,负责开设征地拆迁费专用帐户,按征地拆迁工作进度向广西铁路投资公司申请拨付有关款项,支付用地报批及征地补偿相关费用。

 〔四〕 林地报批工作。由市林业局负责。

 四、工作经费

 工作经费从征地劳务费中支付,根据征地劳务费预算先拨付 50%的征地劳务费给各征地拆迁工作组,作为征地拆迁工作经费,各县〔区〕工作经费实行包干负责,在征地拆迁工作全面完成后进行结算。

 五、工作要求

 〔一〕 工作质量要求。各部门务必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各县〔区〕必须立即成立征地拆迁工作具体机构,落实征地拆迁工作人员,加大征地拆迁力度,按时完成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部署的征地拆迁工作任务,维护社会稳定,确保工程顺利建设。

 〔二〕 时间要求。各县〔区〕必须按照自治区的统一部署,迅速启动和推进征地拆迁工作,

 按时完成征地拆迁工作任务。财政部门及时拨付征地拆迁补偿有关费用。

 〔三〕 建立一周一报的征地拆迁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制度。自接到征地拆迁工作任务之日起,每周必须上报征地拆迁工作进展情况,各县〔区〕征地拆迁办公室须在每周星期一上午12:00时前报到市征地拆迁办公室,市征地拆迁办公室汇总后,在每周星期一下午16:00时前上报自治区铁路建设办公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同时送相关铁路建设指挥部。对工作中发现问题要及时解决:一般问题,由市、县〔区〕征地拆迁工作机构会同铁路建设指挥部解决;重大问题,由自治区铁路建设办公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会同工程业主协调解决。

 〔四〕 纪律要求。各县〔区〕、各部门必须加强领导,提高效劳意识和大局意识,服从指挥,切实贯彻执行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工作部署。

 〔五〕 廉政要求。在征地拆迁工作中,各县〔区〕、各部门必须加强监督,实事求是,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和国家财产不受侵害,廉洁自律。

 本内容来源于政府官方网站,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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