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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局塑料污染治理工作总结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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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局塑料污染治理工作总结9篇环保局塑料污染治理工作总结 文中所有名称都为虚拟。 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键入文档副标题] 李李A谢老师制作[选取日期] [在此处键入文档的摘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环保局塑料污染治理工作总结9篇,供大家参考。

环保局塑料污染治理工作总结9篇

篇一:环保局塑料污染治理工作总结

所有名称都为虚拟。

 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 [键入文档副标题]

 李 李 A 谢老师制作 [ 选取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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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

  塑料在生产生活中应用广泛,是重要的基础材料。不规范生产、使用塑料制品和回收处置塑料废弃物,会造成能源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加大资源环境压力。积极应对塑料污染,事关人民群众健康,事关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和高质量发展。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我区塑料污染治理,建立健全塑料制品管理长效机制,根据虚拟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办法》文件及法律法规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XXXX 结合实际写 XXXX”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强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协同治理,在生产、流通等环节加强管控,全面落实区各职能部门、镇街、园区管理责任及企业主体责任,有序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严格实施“限塑令”、限制过度包装等政策,积极推广替代产品,建立废弃塑料回收利用体系,建立健全塑料制品生产、流通、使用、回收处置等环节的管理制度,有力有序

 有效治理塑料污染,努力建设美丽虚拟。

 二、工作目标 到 2020 年底,率先在我区城市建成区(城关以南,下同)和部分领域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大幅减少塑料制品消费量。到 2022 年底,禁限范围有序扩大,全区一次性塑料制品消费量明显减少,替代产品得到推广,并规范塑料废弃物回收利用和处置。在塑料污染问题突出领域和电商、快递、外卖等新兴领域,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塑料减量和绿色物流模式。到 2025 年,建立完善塑料制品生产、流通、消费和回收处置等环节的管理制度,基本实现塑料垃圾零填埋,营造社会共治“减塑”工作新格局,塑料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三、重点任务 (一)禁止生产、销售部分塑料制品。

 1.严格执行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和《广东省主体功能区产业发展指导目录》产业政策。严格审批涉塑料的建设项目,国家、省、市明确属于淘汰类的塑料制品项目,禁止投资;属于限制类项目,禁止新建。(区发改局牵头,区科工商信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分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各镇街、园区依职责落实)

 2.即时起,全区范围内禁止生产和销售厚度小于 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厚度小于 0.01 毫米的聚乙烯农用地膜,严厉查处生产和销售厚度小于 0.025 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厚度小于 0.01 毫米的聚乙烯农用地膜的违法行为。一是在区域产业规划、产业策划中,明确不得生产、销售相应塑料制品。二是如企业因生产、销售相关产品正在被有关部门立案侦查或三年内有因生产、销售相关产品被有关部门处罚的,不得推荐申报各类奖励性扶持项目。(区科工商信局、区市场监管局按职责牵头,各镇街、园区落实)

 3.即时起,全区范围内禁止以医疗废物为原料制造塑料制品、禁止将回收利用的废塑料输液袋(瓶)用于原用途或用于制造餐饮容器以及玩具等儿童用品。开展可回收利用的废塑料输液袋(瓶)加工利用企业摸查。严厉打击将回收利用的废塑料输液袋(瓶)用于原用途或用于制造餐饮容器以及玩具等儿童用品的相关违法行为。(区科工商信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市场监管局按职责牵头,各镇街、园区落实)

 4.加大禁止“洋垃圾”进口监管和打私力度,确保“全面禁止废塑料进口”落实到位。建立联防联控机制,巩固禁止“洋垃圾”进口监管和打私工作成效,坚决铲除涉“洋垃圾”加工利用散乱污场所生存空间。(区生态环境分局牵头,各镇

 街、园区配合)

 5.2021 年起,禁止在我区生产和销售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棉签;禁止生产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2023年起,禁止在我区销售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严厉查处生产和销售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棉签、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的违法行为。在区域产业规划、产业策划中,不再规划生产、销售相应塑料制品。如企业因生产、销售相关产品正在被有关部门立案侦查或三年内有因生产、销售相关产品被有关部门处罚的,不得推荐申报各类奖励性扶持项目。(区科工商信局、市场监管局按职责牵头,各镇街、园区落实)

 (二)禁止、限制使用部分塑料制品。

 2020 年-2026 年,我区分区域、分行业、分品种、分阶段禁止、限制使用以下 4 类塑料制品:不可降解塑料袋、一次性塑料餐具、宾馆、酒店一次性塑料用品、快递塑料包装。

 1.落实全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单位禁限工作。即时起,我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商业综合体等单位食堂、办公、生产区域结合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先行停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不主动提供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各镇街、区府办、区发改局、区教育局、区卫健局、区国资局按职责牵头)

 2.抓好商场、超市、便利店、药店、书店等场所禁限工作。2021 年起,城市建成区的商场、超市、便利店、药店、书店等场所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到 2023 年底,实施范围扩大全区。(区科工商信局、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场监管局按职责牵头,各镇街、园区落实)

 3.抓好集贸市场等场所禁限工作。2021 年起,全区集贸市场规范和限制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同步推广可降解塑料袋。2026 年起,全区集贸市场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区科工商信局、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场监管局按职责牵头,各镇街、园区落实)

 4.抓好餐饮行业、各类展会禁限工作。2021 年起,餐饮外卖打包服务和各类展会活动,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全区范围餐饮行业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城市建成区、景区景点的餐饮堂食服务,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2023 年起,全区餐饮堂食服务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到 2025 年底,餐饮外卖领域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消耗强度下降 30%以上。鼓励餐饮行业提供打包外卖服务时停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区科工商信局、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场监管局按职责牵头,各镇街、园区配合)

 5.减少宾馆、酒店使用一次性塑料用品。2021 年起,全区星级宾馆、酒店不在客房内摆放“六小件”一次性用品(牙刷、梳子、剃须刀、鞋擦、浴擦、指甲锉)。2023 年起,全区星级宾馆、酒店等场所不再主动提供一次性塑料用品,塑料垃圾袋使用量减少 40%。2026 年起,实施范围扩大至全区所有宾馆、酒店、民宿。(区科工商信局、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按职责牵头,各镇街、园区落实)

 6.持续性开展绿色快递专项行动。加大《快递封装用品》系列国家标准系列宣传力度,有效开展绿色包装等试点示范工作。2021 年起,我区邮政快递网点限制使用不可降解的塑料包装袋、一次性塑料编织袋,45 毫米宽度及以下的胶带封装比例提高到 90%以上,免胶带纸箱应用比例提高到 10%以上。2023 年起,全区范围内邮政快递网点禁止使用不可降解的塑料包装袋、一次性塑料编织袋等,降低不可降解的塑料胶带使用量,免胶带纸箱应用比例提高到 15%以上。2026 年起,全区范围内邮政快递网点禁止使用不可降解的塑料胶带,免胶带纸箱应用比例提高到 20%以上。(区住建交通局按职责牵头,各邮政网点落实)

 (三)推广应用替代产品和模式。

 1.推广应用替代产品。

 一是全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单位带头使用可降解塑料制品或者非塑制品。(全区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按职责牵头落实)

 二是推广农贸市场可降解塑料袋的销售和使用。农贸市场的开办和经营者要为消费者自带购物袋、购物篮购物提供便利,同时鼓励农贸市场蔬菜档等业户使用水草、绳等辅助商品包装的工具材料,减少塑料袋使用量。构建农贸市场购物袋集中购销制度,逐步停止市场内个体商户向消费者无偿提供塑料购物袋行为。全区选取 3 个市场试点建立农贸市场购物袋集中购销制,集中统一采购可降解塑料袋,并建立购销塑料袋台账。到 2020 年底,打造农贸市场购物袋集中购销制示范市场 1-3个。(各镇街、区科工商信局、区市场监管局牵头)

 三是在商场、超市、药店、书店等场所,推广使用环保布袋、纸袋等非塑制品和可降解购物袋,鼓励设置自助式、智慧化投放装置,方便群众生活。在商场、超市推广使用生鲜产品可降解包装膜(袋)。各类商品零售场所实行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制度,不得免费提供塑料购物袋。在餐饮外卖领域推广使用符合性能和食品安全要求的秸秆覆膜餐盒等生物基产品、可降解塑料袋等替代产品。鼓励相关行业协会引导快递、餐饮企业通过联合采购降低成本,与可降解制品生产企业联合开发适

 用性强的产品。(区科工商信局牵头,区市场监管局配合,各镇街、园区配合)

 四是在邮政快递网点、快递企业大力推广使用电子运单和环保箱(袋)、环保胶带、环保填充物等环保包装,鼓励寄件人使用可降解可循环再利用的环保包装。(区住建交通局按职责牵头,各邮政网点、快递企业落实)

 五是鼓励生产企业采用可降解材料包装。宣传、引导、督促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以及其他工业产品生产企业简化产品包装,鼓励采用单一材料或者便于分离包装材料,积极选择可循环再生、可重复使用、可回收利用、可生物降解的包装材料和包装袋。(区科工商信局、区市场监管局按职责牵头,区卫健局、各镇街、园区配合)

 六是推广地膜减量增效技术,指导农业生产者合理使用农用薄膜,鼓励和支持农业生产者使用生物可降解农用薄膜,加强农用薄膜使用控制。(区农业农村局牵头,各镇街、园区配合)

 七是将环保塑料替代技术和产品纳入市节能减排技术及成果推广目录,建立健全推广机制,依托相关行业协会建立网络化、信息化推广平台。(区发改局牵头,科工商信局、镇街、园区配合)

 2.培育优化新业态新模式。

 一是强化企业绿色管理责任,推行绿色供应链。提倡“不留白色污染的旅程”的旅游出行模式。(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牵头)

 二是鼓励宾馆、酒店和餐饮企业主动提供可循环使用的住宿用品和餐具,对消费者自带用品和餐具给予费用减免或其他优惠,不得因消费者自带用品和餐具而拒绝提供服务。(区科工商信局、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按职责牵头,区市场监管局、镇街、园区配合)

 三是推动电商、外卖等平台企业加强入驻商户管理,推动电商、外卖等平台企业加强入驻商户管理,督促电商、外卖等平台遵守省市制定的一次性塑料制品减量替代实施方案,并向社会发布执行情况。(区科工商信局牵头,区市场监管局配合)

 四是邮政快递网点和主要品牌企业要建立绿色包装推广应用机制,引导消费者使用绿色包装或减量包装。(区住建交通局牵头,各邮政网点、快递企业落实)

 五是以连锁商超、大型集贸市场、物流仓储、电商快递等为重点,推动企业通过设备租赁、融资租赁等方式,积极推广可循环、可折叠包装产品和物流配送器具。鼓励企业采用股权合作、共同注资等方式,建设可循环包装跨平台运营体系。鼓

 励企业使用商品和物流一体化包装,建立可循环物流配送器具回收体系。(区科工商信局牵头,区住建交通局、各镇街、园区配合)

 3.增加绿色产品供给。

 一是塑料制品生产企业要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生产符合相关标准的塑料制品,不得使用未经风险评估及技术验证的塑料回收料生产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不得违规添加对人体、环境有害的化学添加剂。鼓励日化、饮料企业推广应用高于推荐性标准相关技术要求的团体标准,推动塑料硬包装“减轻、减薄和瘦身”。(区科工商信局、区市场监管局按职责牵头,各镇街、园区落实)

 二是推行绿色设计,提升塑料制品的安全性和回收利用性能。积极采用新型绿色环保功能材料,增加使用符合质量控制标准和用途管制要求的再生塑料。(区科工商信局牵头,各镇街、园区配合)

 三是鼓励生产塑料制品替代产品。支持全生物降解塑料制品的研发、生产和推广。鼓励生产以石头、竹子等为原料的替代品,支持木塑产品生产,发展可降解塑料产品。支持我区塑料企业加快实施技术改造,创建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管理和绿色设计产品示范,配合虚拟市建设可降解塑料材料和制品产

 品化示范项目,扶持龙头企业发展壮大,推动发展塑料制品应用替代产品。(区科工商信局牵头,各镇街、园区落实)

 四是支持可降解材料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以降解安全可控性、规模化应用经济性等为重点,加大可循环、易回收、可降解替代材料和产品的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提升替代材料和产品性能,降低应用成本,遴选出可降解的替代产品。支持塑料制品提升安全性和回收利用技术研究。(区科工商信局牵头,各镇街、园区配合)

 (四)规范塑料废弃物回收利用和处置。

 1.加强塑料废弃物回收和清运。

 一是完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加大资源回收网络建设,推动环卫收运系统与再生资源回收系统“两网”融合,实现塑料废弃物可回收利用收运、处理网络全覆盖,提高塑料废弃物回收率。大力推进废塑料等低值可回收物分流分类处理,在写字楼、机场、车站、港口码头等塑料废弃物产生量大的场所,增加塑料等可回收物投放设施,设置标识明显的分类投放指引,提高清运频次。建立健全社区资源化利用回收体系,完成便民回收点、中转站和分拣中心建设任务,实现可回收物社区收集服务全覆盖。(区科工商信局、区供销联社按职责牵头,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区住建交通局配合,各镇街、园区落

 实)

 二是开展废旧农...

篇二:环保局塑料污染治理工作总结

dash; 2 —2021 年塑料污染治理工作计划为落实中省市有关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安排部署,巩固前一阶段成果,持续推进治理工作,确保我区完成塑料污染治理阶段性目标任务,现就 2021 年工作安排如下:一、统一思想压实责任1.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明确将“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美丽中国建设目标基本实现”作为 2035 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远景目标的重要内容之一。治理塑料污染,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的迫切要求。各街道办事处、各园区管理办、各有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做好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把思想意识和行动统一到落实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履行好生态环境保护职责,聚焦难点、突破重点,上下联动、协同发力,切实做好塑料污染治理工作。区发改委和生态环境灞桥分局会同有关部门建立专项工作机制,统筹指导协调相关工作,及时总结分析工作进展、重大情况和问题,并向区委区政府报告。责任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各园区管理办、各有关部门完成时限:全年2. 各街道办事处、各园区管理办、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应按照《灞桥区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实施方案》(灞发改发〔2020〕139 号)要求,在统筹推进各项治理任务的基础上,强

 — 3 —化餐饮零售等领域的禁限塑监管,花力气、下功夫抓好中、小型便利店禁用不可降解塑料袋,餐饮企业禁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和塑料袋,堂食服务禁用不可降解塑料餐具等难点工作。并结合本工作计划,于 6 月 20 日前制定各自 2021 年度重点工作计划,报送区发改委、生态环境灞桥分局备案。责任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各园区管理办、区委宣传部、区科技工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投资商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旅体育局、区城管局完成时限:全年二、突出重点狠抓落实(一)严格执行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回收报告制度3. 配合市级部门按照《商务领域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回收报告办法(试行)》(商务部公告 2020 年 61 号)(以下简称《办法》)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投资商务、市场监管部门应精心组织实施,加强宣传引导和报告信息质量审核等工作,着力抓好大型商超(4000m 2 以上)、品牌连锁便利店(30 家门店以上)、限额以上餐饮业等重点企业报告制度的落实,力争实现应报尽报。督导各有关企业要完成 2020 年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回收报告的编撰工作,并尽快着手准备 2021 年上半年报告。责任部门:区投资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完成时限:2021 年 7 月底前4. 配合市级部门督促电商、外卖平台企业共享西安地区

 — 4 —2021 年一次性塑料制品减量、替代实施方案及上年度执行情况。责任部门:区投资商务局完成时限:2021 年 7 月底前(二)推广塑料制品替代产品和模式5. 探索引导大型商超企业一次性塑料制品减量奖惩制度,明确任务、严格奖惩,推动其建立利于禁限塑工作开展的优惠销售制度,广泛开展“一公里”便民服务,实现一次性塑料制品用量逐年减少。引导社会资本采用分时租赁等多种方式在中小超市、连锁便利店设置自助式、智慧化的投放装置,推广可降解塑料制品,方便群众生活。责任部门:区投资商务局(以下均需各街道办事处、各园区负责辖区内具体工作落实,不再重复列出)完成时限:全年6.配合市级部门发挥电子商务平台企业的宣传引导作用,助力全区禁限塑工作。通过标杆配送站点挂牌、志愿者聘书发放等形式,鼓励骑手积极参与禁限塑宣传。鼓励平台采用多种优惠方式,吸引商户选用绿色循环新产品、新技术,减少使用一次性塑料制品。责任部门:区投资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完成时限:全年(三)开展集贸市场塑料购物袋集中购销试点7. 推动集贸市场开办方建立塑料购物袋购销台账,规范不

 — 5 —可降解塑料袋的使用,逐步推广应用可降解塑料袋。建立塑料制品批发销售企业报备制度,督促其建立销售台账,配合上级部门开展塑料制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从销售源头上把控违规塑料制品流入市场。责任部门:区市场监管局完成时限:2021 年 8 月底前(四)强化饮料食品生产企业管理8. 督导食品、饮料生产、批发企业严格遵守《相关塑料制品禁限管理细化标准(2020 年版)》,禁止随产品附送违反国家规定的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和塑料袋。责任部门:区市场监管局完成时限:2021 年 6 月底前三、优化全运环境从严限塑(一)重点区域严格执行“ 限塑令”9. 全区 A 级旅游景区、星级饭店的餐饮堂食服务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和不可降解塑料袋。在非星级宾馆、酒店、民宿的餐饮堂食服务推行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和不可降解塑料袋。责任部门:区文旅体育局、公安灞桥分局完成时限:2021 年 8 月底前10.全区书店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书店的餐饮服务禁

 — 6 —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和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责任部门:区委宣传部完成时限:2021 年 8 月底前11.全区大型商超(4000m 2 以上)、品牌连锁便利店(30 家门店以上)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餐饮服务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和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责任部门:区投资商务局完成时限:2021 年 8 月底前12. 全区中小型商超(4000m 2 以下)、商店(30 家门店以下)、药店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餐饮服务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和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责任部门:区市场监管局完成时限:2021 年 8 月底前(二)强化摊群点禁限塑监管13. 加强对已批准设立的摊群点管理,禁用厚度小于 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袋。加大对夜市集中经营区、夏季瓜果临时销售点监督检查频度,联合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依规查处违规行为,杜绝超薄塑料袋的使用。责任部门:区城管局完成时限:全年四、精心组织全面推进(一)持续推进农膜治理

 — 7 —14. 农业农村部门应会同相关单位,加强农膜使用技术指导,引导农业生产者使用标准厚度农膜;支持各地采取以旧换新、经营主体上交、专业化组织回收等形式开展农膜回收工作,加快农膜回收示范县建设,把农用地膜产品纳入重点产品质量监管目录及年度执法工作要点。责任部门: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管局完成时限:全年(二)加强快递领域塑料污染管控15. 落实《关于加快推进快递包装绿色转型的意见》(国办函〔2020〕115 号),推进快递包装绿色化。推行绿色环保包装,逐步降低不可降解的塑料包装袋、塑料胶带、一次性塑料编织袋的使用。责任部门:区交通局、区投资商务局完成时限:全年(三)公共机构禁限塑示范16. 推动全区公共机构执行国家禁限塑相关规定,发挥带头示范作用。党政机关率先禁止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减少签字笔、塑料杯等一次性用品的用量,减少浪费;禁止在食堂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塑料餐具和塑料袋,推广使用符合性能和食品安全要求的生物基产品、可降解塑料袋等替代产品。深入宣传塑料污染治理的重要性,提升机关干部减少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抵制过度包装和参与垃圾分类的主动性、自觉性。

 — 8 —责任部门:区机关服务中心完成时限:全年(四)推广应用绿色替代品17. 加大对绿色包装研发生产、绿色物流和配送体系建设、专业化智能化回收设施投放运营等重点项目的支持力度(按职责分工负责)。支持塑料替代产品生产企业和资源化利用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责任部门:区科技工信局、区城管局、区投资商务局完成时限:全年五、强化日常监管和专项检查18.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西安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规定,结合我区实际,投资商务部门应尽快落实执法工作,依法对违反国家有关禁止、限制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等一次性塑料制品规定的行为予以处罚。责任部门:区投资商务局完成时限:2021 年 7 月底前19. 制定禁限塑督导检查工作方案,会同区级相关部门开展塑料污染治理联合督导检查,对各街道办事处、各园区管理办、各有关部门塑料污染治理工作推进情况进行联合督查,做到季季有督导,半年有通报。责任部门:生态环境灞桥分局完成时限:2021 年 11 月中旬前

 — 9 —20. 8 月底前在商品零售场所、集贸市场、餐饮行业、摊群点等重点领域开展 2-3 次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违规生产、销售国家明令禁止的塑料制品,可降解塑料购物袋、可降解一次性餐具应分别符合 GB/T38082 和 GB/T18006.3 国家标准要求。严格查处虚标、伪标等行为,并及时将涉塑料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行为的线索移交生态环境部门,由其依法立案查处,形成检查总结 8 月底前报生态环境灞桥分局、区发改委。责任部门 :生态环境灞桥分局、区投资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文旅体育局、区委宣传部、区城管局完成时限:2021 年 8 月底前21. 将禁限塑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年度节能目标责任考核,加大评分权重,突出日常工作实效。各单位于每月 25 日前,将本月的塑料污染治理工作开展情况报区发改委、生态环境灞桥分局。区发改委、生态环境灞桥分局定期召开禁限塑工作会议,对各单位、落实行动方案情况(包含是否制定详细的工作推进计划、完成情况和保障机制等)进行督促检查,检查结果计入考核得分评定。责任部门:区发改委、生态环境灞桥分局完成时限:全年六、强化组织实施,加强宣传引导22. 依托节能宣传周、世界环境日等主题活动,围绕涉及禁限产品目录、开展方式、减少塑料污染等内容,加大宣传力度,

 — 10 —开展全方位、立体式、常态化宣传工作。责任部门:区委宣传部、区发改委、生态环境灞桥分局完成时限:2021 年 6 月底前23. 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宣传引导。城管部门应将禁限塑作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的一项重要内容,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居民社区、学校广泛宣传。投资商务、市场监管部门应继续加大在商贸流通领域的宣传力度。交通、住建、文旅、机关事务部门负责在交通运输工具、物业管理小区、A 级旅游景区等场所投放宣传内容。各街道应采取有效措施,开展不同形式的宣传活动,提高全社会治理塑料污染意识。责任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各园区管理办、区投资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文旅体育局、区交通局、区住建局、区机关服务中心完成时限:全年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 年 6 月 7 日印发

篇三:环保局塑料污染治理工作总结

固体废物污染治理情况总结报告

 坚决贯彻关于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决策部署,认真落实法律规定,依法扎实开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

 一、已取得成效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印发《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置工作方案》《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若干规定》等文件,进一步厘清了职能部门职责分工,督促地方各级政府和职能部门切实履行相关固体废物治理和监管职责。

 二是不断提升工业固废危废收处能力。为消除铅锌冶炼废渣风险隐患,我市不断提升有色金属冶炼废物综合利用能力,2021年,全市有色金属冶炼废物综合利用总规模达 41.9 万吨,较 2019年增加 22.5 万吨。在电动车行业迅猛发展,废铅酸蓄电池产生量日益增大的严峻形势下,我市主动作为,积极开展废铅酸蓄电池收集试点工作,建设集中转运点 1 个配套 3 个收集网点,依托10 万吨/年废铅酸蓄电池和 45 万吨/年含铅锌废物协同处置及综合回收利用项目,打造废铅酸蓄电池收集、转运、处置和利用绿色产业链。

 三是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实现“无害化”处理。以名山区“高岗 村模式”为样板,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打造美丽宜居的农村生活环境。以点带面,逐步推进,选取雨城区青江街道开展示范片区建设,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实施餐饮企业和单位食堂的餐厨垃圾预处理项目,实现中心城区 1300 余家餐饮企业和食堂油水分离处理,探索餐厨垃圾新模式,让厨余垃圾变废为宝。统筹城乡建设和经济发展,全面规划建设城乡一体的生活垃圾“统一收集一集中转运一焚烧发电”的无害化处理系统,建成处理能力 700 吨/天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配套建设覆盖全市的生活垃圾转运站 20 个,满足全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需求。

 四是加强农业固废管理,推动“资源化”利用。大力推进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能源化和原料化利用。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原则,大力培育秸秆收储运服务主体,探索构建县域全覆盖的秸秆收储和供应网络。落实资金完善扶持政策,推动各项优惠措施的落实,对纳入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的秸秆综合利用机械应补尽补。推进“畜禽粪肥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的实施,强化畜禽养殖污染实行网格化管理,并结合实际积极开展有机肥厂筹建。大力推广使用厚度大于 0.01 毫米、耐候期大于 12 个月且符合国家标准的农用地膜,在农业项目区严禁使用超薄农用地膜。大力推广果园绿肥覆盖、秸秆覆盖等栽培管理技术,减少农膜覆盖,逐渐减少传统农膜使用。构建农药包

 装废弃物回收体系,全市共设立回收点 2456 个,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逐步提升。

 二、存在困难问题 一是处置短板明显。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固体废物产生种类和数量都在不断增大,由于诸多条件限制,政府未对固体废物收集利用处置长远谋划,统一规划,我市建筑垃圾,垃圾焚烧飞灰填埋处置等配套设施尚不到位。

 二是监管能力不足。面对固体废物的种类繁多,产生单位点多面广,产废企业固废危废管理水平参差不齐的形势,一方面我市固废领域监管执法专家人才匮乏;另一方面政府职能部门之间缺少联动,信息没有互通共享,导致产废行业企业不清、产废种类数量漏保瞒报、监管不畅存在盲区。

 三是企业(场所)法律主体责任落实有差距。例大部分商品零售、电子商务、快递、外卖等场所、和企业未按照要求积极回收利用包装物,未承担回收处置责任,也未按相关规定向商务、邮政等主管部门报告塑料袋等一次性塑料制品的使用、回收情况;部分工业企业、社会源场所(机动车电动车销售维修行业)固废危废堆存粗放,未建立规范的可追溯性的台账记录。

 三、工作建议

 在“十四五”期间,启动地区经济圈“无废城市”协同建设,在工业、农业、生活领域系统推进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更好地推动我市能源结构根本改变,产业结构、交通运输结构、用地结构进一步优化调整,从而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加快建设绿色发展示范市。现阶段工作建议如下。

 (一)加快重点项目建设,疏通处置去向。全力推进名山区6 万吨/年危险废物集中处置项目建设,确保 2022 年底全面建成,填补我市危险废物综合处置能力空白;探索试点建立中小微企业、社会危险废物收集能力,对社会面源危险废物应收尽收,应处尽处。

 (二)形成监管合力,堵住违法犯罪。生态环境、住建、经信、卫生健康、综合执法等部门联动机制,切实担负起对各自管理领域的监管责任,采取部门自主检查、部门联合检查的方式,持续开展固体废物领域专项排查整治,依法严肃查处非法生产、运输、处置固体废物行为,逐步形成多部门齐抓共管、多元共治的环保工作格局。

 (三)加大普法宣传,促进公众参与。持续开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相关固废法律法规“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媒体”活动,充分利用新老媒体平台,提升社会各界对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责任意识,营造全民参与、共同治污的良好氛围。

篇四:环保局塑料污染治理工作总结

 2017 年环保局工作总结及 2018 年工作计划与 2017 年环保局工作总结和明年工作思路汇编

 2017 年环保局工作总结及 2018 年工作计划

 一、20**年工作总结(一)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有序推进。一是加强对减排项目的监管力度。重点抓好现代牧业、污水处理厂和博安环检三个减排项目的监管工作。截止十月份,污水厂在线数据平均日处理水量 20**2 吨,进出口 cod、氨氮浓度差值均达到减排要求;对于现代牧业减排,督促该企业建设有机肥生产线,进行土壤成分和全分析和地下水监测,要求 11 月底有机肥生产车间投入生产,完成内部整改;对于机动车减排,建成了简易工况法汽车排气环保检测线,开展了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发放工作,实施了新注册车辆环保合格标志管理。二是积极申报新项目:今年我县新申报项目为府台村、刘蔡村、大程村、小柳村、四陈村等 6 个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申报总资金 306 万,目前正在编制实施方案。三是积极做好已申报项目建设工作。头铺镇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已建成,省环保厅已组织专家组进行验收,近日将下达验收通过意见。双忠庙镇琳龙养殖场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项目、兴山母猪繁殖有限公司沼气工程项目、沱湖乡沱湖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新集镇人民政府李八新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已完成验收工作。

  (二)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组织开展了“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境隐患排查、重金属企业专项检查、危险废物、危险化学品、医疗废物、辐射安全等多项专项行动。进一步完善了相关企业的应急预案、应急机构、应急设施、环保制度建设;规范了其危险废物、医疗废物收集储存、转移处置和综合利用;办理了射线、放射源使用单位辐射安全许可证。先后出动执法人员 1000 余人次,检查企业 280 多厂次(不含三产检查及排污费征收工作),下发监察意见 100 余份,对蚌埠永丰染料化工有限公司废水超标排放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处罚,及时消除了环境安全隐患。对入园的企业未履行环保手续和手续不齐全的企业要求其限期补办环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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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审批手续,逾期未办理的责令限期整改,整改时限内完不成的将按照相关法律予以处罚。

 (三)突出环境问题扎实解决(1)做好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一是制定了《城关地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监管工作方案》和《城关地区饮用水源地巡查路线》,保证全天候、全方位监管到位。二是加密监察和监测频次。对饮用水水源一、二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每天巡查 2 次;对保护区上游至固镇交界处每月至少巡查一次;对取水口、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 3 个点位的常规监测(cod 铬、cod 锰、氨氮、bod5、ph)每周一次;每季度委托第三方进行一次 61 项监测;每 2 年委托第三方进行一次 109项全分析。三是投入 15 万元,在饮用水水源地一、二级保护区河堤沿线和取水口等位置安装了 10 块宣传牌和交通警示牌。四是牵头起草了《**县城关地区集中式地表水饮用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在充分征求各部门的意见的基础上,对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进行了明确。五是完成了乡镇饮用水源保护区摸底排查工作,对所有符合条件的取水口进行了定位,并委托中介机构编写了技术报告。

 (2)加强对环境敏感区域的监管。对我县境内的沱湖自然保护区、樵子涧水库、天井湖、垃圾填埋场、城南工业区等环境敏感区域实行一周一至两次的高频次监察,严厉打击破坏环境敏感区环境安全的违法行为。上半年,对沱湖 3 家污染防治设施不到位、随意倾倒污水的餐饮船只进行了行政处罚。对沱湖、樵子涧水库、天井湖等三大水域,对其进行每季度一次的取样监测,汇总成档,密切关注其水质变化情况。7 月份,我局和畜牧水产局、武桥镇一起妥善处理了来自泗洪大李引河污染导致我县天井湖死鱼事件,保证了渔民的合法权益。

 (3)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按照县政府出台的大气污染防治一系列工作方案,积极排查了县城及周边地区的洗浴业锅炉,对纳入淘汰范围的 35 家生活燃煤小锅炉使用单位和个人,尽快完成淘汰工作,现已有 17 家业主采用了清洁能源,其中 1 家用电,2 家使用天然气,12 家改用生物质,2 家改用空气能;与行政执法局联合执法,排查城区餐饮服务经营场所,对禾香路和青年路北段部分烧烤店出店经营的,责令其限期入店经营并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对已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的餐饮业,要求建立油烟净化设施定期清洗维护记录。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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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我县有 47 家餐饮经营场所已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对 120 家未安装的餐饮经营场所下发了限期整改通知书。

 (4)加强秸秆禁烧工作。今年的秸秆禁烧工作,我局实行全员参战,利用政府公告、短信、电视、报纸、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全局组成 7 个巡查组,由分管领导带队,对全县秸秆禁烧工作进行巡查。及时关注乡镇禁烧信息,并汇总上报,给主要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利用短信平台、简报等方式把禁烧工作的各项要求及时传达下去。目前,全县秋季秸秆禁烧工作正在稳步推进,有望实现秋季“零火点”目标。

 (5)做好排污费征收登记。20**年排污申报登记完成 271 家,截至目前共征收排污费 210 余万元。预计可完成全年征收任务。

 (6)做好环境信访设投诉工作。加强 12369 投诉热线管理,实施信访值班制度,配备系统联网手机,确保 24 小时全天候电话畅通,截至目前共受理群众投诉 83起(次),下发环境监察意见 74 份,结案率 100%。

 (四)环评审批高效快捷。我局高度重视重点项目的环评审批工作,进一步规范程序、压缩审批时限。今年来,审批了蚌埠诺德科技有限公司 led 蓝宝石晶片生产和加工基地、安徽景昌铝业有限公司年产 5 万吨新型建筑与工业铝型材、世仪微电科技等重点项目,为重点项目的正式投产开通了“绿色通道”。

 (五)生态建设不断深化。我局高度重视生态创建工作,今年,双忠庙镇和双忠庙刘蔡、陈湖村分别获得市级生态镇和生态村称号;积极申报朱顶镇为省级生态镇,朱顶镇梁巷、陈台、小柳、井头和双忠庙镇邓圩等 5 村为省级生态村。申报了头铺镇八岔村为国家级生态村,材料已上报至环保部审核,届时如申报成功,八岔村将成为我市第一个国家级生态村。

 (六)科学监测水平不断提高。我局积极开展了大气、水、噪声例行监测。及时向社会公布县城饮用水水源取水口水质信息 10 次,乡镇饮用水源地水质信息 3 次,城区空气环境质量信息 3 次。积极争取了省环境监测总站专项资金 70 万元用于我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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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建设,该站于 5 月份建成并投入试运行。正式运行后,县空气自动监测站能提供包括 pm2.5、pm10、co、o3、so2、nox 在内的 6 项重点指标的瞬时数据,并能及时发布县城空气质量状况和变化规律。

 二、20**年工作计划 1、做好总量减排工作。加强对重点减排企业的监管,密切关注污水处理厂的进出口水量和水质浓度,督促现代牧业有机肥厂加紧建设,做好沼液消纳地土壤和地下水的监测,加强对其厂区的环境监管,全面完成市政府下达的环保目标及总量减排目标任务。

 2、确保辖区饮用水源安全。严格执行水源保护区管理规定,加强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开展饮用水源地保护专项检查,加强对饮用水源保护区的长效管理。

 3、继续深入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加强对涉重金属企业排查、危险废物管理、饮用水水源地、沱湖、樵子涧水库、污水处理厂的监管工作。认真做好环境信访工作,有效解决环境热点问题。关注怀洪新河、北沱河、石梁河跨界污染,加大处罚力度,保持环保执法高压态势。

 4、继续深入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加强对燃煤小锅炉和城市餐饮油烟的整治力度,千方百计加强秸秆禁烧工作,减少大气污染。

 5、做好头铺工业园区规划环评及重点项目环评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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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 年环保局工作总结和明年工作思路

 今年以来,xx 区环保局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和市环保局的部署,树立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抓住机遇,妥善处理好发展与可持续发展,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促进 xx 区经济社会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我局围绕污染减排和省级生态区建设中心工作,以水和大气污染防治为重点,不断加大对重点流域、区域和重点污染源的治理与监控力度,强化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严厉查处环境违法行为。现将主要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20**年主要工作情况 (一)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政风行风工作始终坚持“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班子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切实加强软环境和政风行风建设。同时将政风行风工作与纠正执法部门的不正之风结合起来,与创建文明单位活动紧密结合起来,与严查环境违法行为和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环境热难点结合起来,将政风行风工作落实到各部门和直属单位,并列入年终责任制考核内容。

 (二)围绕目标,持续推进生态区创建工作按照区委建设“生态 xx、人文 xx、智慧 xx”的目标要求和市政府关于我区重启省级生态区创建工作部署,今年以来我们克服时间紧、任务重、人员少的困难,举全局之力扎实推进生态区创建,努力完成生态创建相关条件和指标要素。期间共请省、市专家授课 9 场次,完成整理软件资料1000 多份,建设 46 个细胞工程,培育 30 多个现场迎检点位。截止目前,《福州市xx 区创建国家级生态区实施方案》和各镇《福州市 xx 区 xx 镇环境规划》已基本编制完成;省级生态区宣传汇报片和宣传画册已经完成初稿;先锋村等 46 个行政村(占全区行政村总数 50%)获得“福州市生态村”命名;5 个镇已完成申报省级生态乡镇工作;下一阶段将全力以赴创建省级生态区,力争 20**年 10 月底上报迎接省级考核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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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依法行政,重拳打击黑电镀加工场 20**年 6 月“两高”司法解释颁布实施后,我局牵头拟定了《xx 区严厉打击非法地下电镀加工场专项行动方案》,进一步加大对非法地下电镀加工场的查处力度。20**年以来,共出动了 200 多人次、组织了30 多场专项行动,持续保持高压打击态势,白天巡查、夜间突击行动,并放弃节假日的休息时间,共排查取缔辖区内 30 处非法地下电镀加工场。对其中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的 9 家非法电镀加工场及时移送司法机关立案查处,目前 3 家已公开审理。同时 xx区环保局与 xx 区法院行政庭初步建立了常态化法院环保联合工作机制。今后将定期举行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联席会,建立联动执法联络员制度,建立重大案件会商和督办制度等,有效震慑环境违法行为。

 (四)突出重点,切实保障水源环境安全我区辖区内城门、义序、西北区水厂三个市级饮用水源保护区已连续 4 年保持 100%,针对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内存在的部分违章建筑及违反水源保护规定的行为,今年以来多次建议区政府组织专项联合执法行动并取得显著成效。其中城门水厂水源地,投入资金 41 万元,清运渣土 100 余车,清理雨水排涝口旁的垃圾 15 车,拆除了一级水源保护区内 2 座违建的铁皮房约 1000 平方,拆除了水闸边的养鸭棚;投入 50 多万元对清理后土地进行了植树绿化,绿化面积达 1000 多平方米,制作了上游二级水源保护区标志牌。盖山义序水厂水源地,已拆除三座违章建筑,清理保护区内的垃圾,请专业工程队对破损的围栏已进行修复建设,同时取缔了二级保护区内的一座存放燃料油罐,私人作坊喷染作业已全部停止。建新镇西北区饮用水源上下店路保护区内普觉寺拆除工作已全部完成,农林大学校门和 xx 区环卫职工之家附近的雨水排涝口已做到雨污分流,并已接入市政污水管网,已清理保护区内的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清除保护区内菜地,环卫之家后面垃圾也已全部清除,并在周边建了围栏防止垃圾随意倾倒。

 (五)落实责任,全力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一是加强重点企业大气污染监管。xx目前 16 家市控重点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达标率稳定为 100%。二是加快推进工业企业禁煤工作。我区剩余 27 家燃煤锅、窑炉企业,目前 3 家已停产,1 家改变生产工艺,2 家已吊销工商营业执照。三是加强大气污染点、面源治理。加强拆迁工地扬尘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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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管,工业垃圾焚烧管理,严格查处餐饮业油烟污染。四是配合做好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五是加强源头控制,严格环保审批控制新增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

 (六)夯实基础,扎实做好环保日常工作一是继续规范环境许可工作。截止20**年 9 月共发放排污许可证 84 份,完成建设项目环保审批 38 项(其中报告书 1项,报告表 23 项,登记表 14 项),完成竣工验收 22 项,涉及环保投资 285 万元。二是开展排污费征收工作。对辖区内 385 家排污单位进行了排污申报,征收排污费305 万元。对 100 家符合条件的排污单位核发了排放污染物许可证。三是开展环境信访投诉工作。截止 9 月份共接 3525 件各类信访件,查处率 100%,反馈率 100%。四是继续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将群众投诉强烈的 xx区盖山镇屿宅村李兆俊塑料加工厂等 26 家违法排污企业分二批列入 xx 区 20**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企业名单,组织联合执法予以关闭取缔。五是对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福州新代文具有限公司等 15 家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予以立案查处。六是严格把关危险废物转移工作,共审批 30 家企业的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对辖区内电动车废弃电池、机动车废机油进行排查摸底。七是加强中高考期间环境监管,共出动执法人员 288 人次对考点周围定点、定人不间断巡查,对 17 家建筑施工单位 9 家娱乐业实施重点监管。

 (七)加大宣传,提高环保宣传工作力度围绕省级生态区创建开展一系列环保宣传活动。一是每季度定期向辖区 10 万名移...

篇五:环保局塑料污染治理工作总结

所有名称都为虚拟。

 虚拟市商务领域单位部门塑料污染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键入文档副标题]

 李 李 A 谢老师制作 [ 选取日期]

 [在此处键入文档的摘要。摘要通常是对文档内容的简短总结。在此处键入文档的摘要。摘要通常是对文档内容的简短总结。]

 虚拟市商务领域单位部门塑料污染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塑料在生产生活中应用广泛,是重要的基础材料。不规范生产、使用塑料制品和回收处置塑料废弃物,会造成能源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加大资源环境压力。积极应对塑料污染,事关人民群众健康,事关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和高质量发展。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我市塑料污染治理,建立健全塑料制品管理长效机制,根据虚拟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办法》文件及法律法规精神,扎实抓好全市商务领域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回收报告工作,结合职能任务和行业发展实际,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XXXX 结合实际写 XXXX”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按照商务领域一次性塑料治理相关要求,扎实抓好全市商务领域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回收报告工作,促进商贸流通绿色发展。

 二、基本原则

 强化源头治理,抓住塑料制品流通主要环节、消费使用重点领域、回收处置关键节点,抓好禁用限用减量、循环利用科学规范等工作,积极稳妥有序推进塑料污染治理。以可循环、易回收、可降解为导向,研发推广性能达标、绿色环保、经济适用的塑料制品及替代产品,培育有利于规范回收和循环利用、减少塑料污染的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企业主体责任,强化政府监督管理,加强政策引导,凝聚社会共识,形成政府、企业、行业组织、社会公众共同参与的多元共治体系。

 三、重点任务 (一)禁止、限制使用部分塑料制品。

 (1)到 2020 年底,全市城市建成区的商场、超市场所以及餐饮打包外卖服务,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全市城市建成区的集贸市场规范和限制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

 (2)到 2025 年底,全市城市建成区的农贸市场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鼓励城乡结合部、乡镇和农村地区集市等场所停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

 (3)到 2020 年底,全市范围餐饮行业禁止使用不可降解的一次性塑料吸管;全市城市建成区的餐饮场所堂食服务禁止使用不可降解的一次性塑料餐具。

 (4)到 2025 年底,全市餐饮外卖领域不可降解一次性塑

 料餐具消耗强度下降 30%。

 (二)推广应用替代产品和创新模式。

 (5)在商场、超市场所,推广使用环保布袋、纸袋等非塑制品和可降解购物袋,鼓励设置自助式、智慧化投放装置。

 (6)推广使用生鲜产品可降解包装膜(袋)。

 (7)在餐饮外卖领域推广使用符合性能和食品安全要求的秸秆覆膜餐盒等生物基产品、可降解塑料袋等替代产品。

 (8)建立农贸市场购物袋集中购销制,遏制不合格塑料购物袋进入市场。

 (9)商品零售场所开办单位、电子商务平台企业和快递企业、外卖企业向商务、邮政等主管部门报告塑料袋等一次性塑料制品的使用、回收情况。

 (10)到 2022 年底,推动电商、外卖等平台企业制定一次性塑料制品减量替代实施方案,减少自营环节一次性塑料包装制品使用,加强入驻商户管理,定期向社会发布执行情况,主动公开减量成效。

 四、推进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区(开发区)商务部门要高度重视,成立塑料污染治理工作推进领导小组。紧扣商务部门职责,聚焦商场、超市、农

 贸市场、餐饮、电子商务等重点领域禁塑限塑的任务分工和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及时部署安排,层层压实属地和行业管理责任,积极与发改、市场监管等部门沟通协作,坚持严抓禁塑限塑与推动行业绿色发展并重,针对行业实际提出切实可行的治理措施,将商贸领域塑料污染治理工作抓好落实。

 (二)开展调查摸底 各区(开发区)商务部门要立即组织对辖区商品零售场所塑料制品销售企业进行一次全面调查摸底,掌握企业基本情况、质量状况、销售情况等信息,建立企业档案并实施动态管理。调查摸底工作应于 11 月底前完成,11 月 30 日前将《全市塑料制品销售企业基本情况汇总表》(见附件 1)、责任科室和联络员名单报至市商务局。

 (三)突出重点场所 各区(开发区)商务部门、各相关处室要聚焦商场超市、农贸市场、餐饮、电子商务等重点领域,引导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等重点商贸企业,停止淘汰类塑料制品的流通,引导限上餐饮行业做好产品替代并按国家规定的禁限期限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配合有关综合执法部门采取定期或不定期巡查等方式,加强禁塑限塑推进情况的专项执法检查,督促商品零售场所、外卖服务等停

 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联合有关部门推动集贸市场建立购物袋集中购销制度,进一步规范农贸市场塑料购物袋的销售和使用。落实国家电子商务绿色发展方案,督促电商、外卖等平台企业制定一次性塑料制品减量替代实施方案,压实电商企业主体责任,推动塑料包装源头减量,推广可循环、易回收、可降解替代产品。在商业综合体等重点区域增加收集和回收设施的投放,提高清运频次。

 (四)做好信息报送 各区(开发区)商务部门要督促指导商贸零售企业、电子商务平台企业、外卖企业等做好塑料袋等一次性塑料制品的使用、回收信息报送工作,并按要求及时报送市商务局。

 (五)加强政策引导 各区(开发区)商务部门、各相关处室要加强政策引导,在绿色商场、绿色餐饮、电子商务平台、再生资源回收等工作中,充分发挥规划、标准、资金分配等政策导向作用,增加禁塑限塑相关要求,推动商贸领域塑料减量化新模式、新业态发展。引导商场、超市等场所,通过积分奖励等激励手段推广使用环保布袋、纸袋等非塑制品和可降解塑料袋,鼓励设置自助式、智能化投放装置,推广使用生鲜产品可降解包装膜(袋)。在餐饮外卖领域推广使用符合性能和食品安全要求的秸秆覆

 膜餐盒等生物基、可降解塑料袋等替代产品。加强电商、外卖等平台企业入驻商户管理,制定一次性塑料制品减量替代实施方案,推广可循环、易回收、可降解替代产品。

 (六)加强宣传引导 各区(开发区)商务部门、各相关处室要认真贯彻绿色发展新理念,加大对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宣传力度,组织行业商协会、市场主体等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微博、微信等新媒体,进一步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和禁塑限塑相关要求,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理念和生活方式。

 (七)强化督查检查 各区(开发区)商务部门要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加强对辖区商场、超市、农贸市场、餐饮、电子商务等重点领域禁塑限塑的检查指导,及时掌握工作动态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报送相关执法部门,并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商贸领域开展塑料污染治理的各项工作在相关企业中得到有效落实。市商务局将通过日常调度、实地督查等方式,加大对各区商贸领域禁塑限塑的督查力度,并适时对督查情况进行通报。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精心组织安排,切实抓好落实。各单位要实化细化实施方案,确保各项目标任务高效完成,每年 12 月 31 日之前上报本年度执行情况。在商场、

 超市、集贸市场选取单位,提前开展试点建设和示范宣传,迎接上级督查。庄生哓甄

篇六:环保局塑料污染治理工作总结

市生态环境局乐清分局 2020 年工作总结、2021 年工作思路及“十三五”发展成绩和“十四五”目标任务 发布日期:2020-12-15

 来源:温州市生态环境局乐清分局

 2020 年,温州市生态环境局乐清分局在温州市生态环境局和乐清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迎难而上、主动作为、锐意进取,各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一、2020 年工作总结 (一)紧盯关键,实现央督整改工作新突破 提前谋划,全力部署,保障有力,圆满完成第二轮央督迎检工作,牢牢守住了“不出现典型案例、不成为大练兵问题集中的重点地区、不出现接待重大纰漏”三条底线。全面完成 64 件央督组交办信访件的处置,信访件数量较第一轮下降 14.7%;启动二轮央督重点“64+18+X+4”的 4 张清单问题整改,先行先改。督促各牵头责任单位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做好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加强巡查回访,防止死灰复燃。

  (二)抢抓机遇,激发生态文明改革新动能 牵头开展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明确环评改革、环保管家等 8 项改革项目。全面推进乐清市工业企业环保行政许可改革和排污许可清理整顿工作,清理企业 10637 家,现状环评备案(含登记表)5210 家,排污登记 9409 家,核发排污许可证 195 家。实行总量控制,制定工业企业排污权差别化政策实施意见,落实排污权交易网上竞拍工作,今年成交金额29.74 万元。圆满完成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收尾工作,我局荣获二污普省级工作先进集体。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首个案件年内将完成蹉商并达成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推进社会环境信用体系建设,截至目前已为 902 家企业完成信用修复和不良信息删除。

 (三)集中精力,构建执法管理服务新格局 一方面保持执法力度。以“双随机”和专项执法为载体,始终保持执法高压态势,今年组织开展各类专项执法和专项整治行动 12 次,共出动执法人员 20767 人次,排查污染源6904 家次,处置信访投诉 2263 件,打击取缔非法窝点 17 家次,立案处罚案件 124 件,查封扣押案件 7 件,移送司法机关案件 11 件,采取强制措施 22 人,罚没款 1367.27 万元,案件数及罚没款数居温州前列。另一方面突出执法服务。转变执法监管方式,落实监督执法正面清单企业 220 家,清单内企业免于现场监管执法 622 家次,帮扶服务企业 3656 家次,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积极推进“环保管家”项目,为环

  保产业园区 46 家企业和头盔行业 35 家企业购买第三方“环保管家”服务,提供问题排查、设施运维、政策宣贯等服务,进一步提升企业环保管理水平。

 (四)拓宽渠道,塑造生态文明宣传新态势 始终秉持“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宗旨,充分运用“两微一报”媒体宣传主阵地,统筹推进生态满意度、“五水共治”满意度和生态环境安全感满意度提升工作,打造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的新闻报道矩阵。今年完成报道 300 余篇,中环报、浙江新闻、温州日报等上级媒体录用 41 篇,微信、微博发布近 800 条,举办宣教活动 23 场,荣获 2020 年度中国环境报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多项亮点工作被生态环境部、省市生态环境厅公众号转载。

 (五)锚定目标,迈上生态环境质量新台阶 一是全力决胜治水攻坚战。领导领衔督导、部门镇街合力、专家团队帮扶、干群全员参与,举全市之力铁腕治水,蒲岐国考断面实现劣五类逆转并连续 5 个月保持在Ⅲ类水以上。创新引入“天眼系统”、走航监测系统和声纳探测系统,形成“空中监查、河面巡查、水下探查”三位一体巡查体系,精密智控。全力督导工业园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今年已完成投资 4.22 亿元,乐清市环保产业园区被省厅评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标杆园区。2020 年我市平原河网水质总体保持稳定,1 至 10 月蒲岐、公利浦、七里港、北白象断面水质均值保持在Ⅳ类水,大荆溪、方江屿断面水质均值保持在

  Ⅱ类水,主要指标氨氮、总磷同比去年同期分别下降了 7.15%和 15.17%,基本锁定治水攻坚战全面胜利。着力抓好海洋和水源地保护工作,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 100%。二是着力打好蓝天保卫战。做好工业废气污染整治,做好交通源污染管控,开展烟尘面源防治,截至目前,全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 98.5%,PM2.5 浓度 22μg/m3,PM10 浓度 41μg/m3,较去年均有大幅改善,“乐清蓝”成为常态。三是扎实推进净土开拓战。开展重点工业企业土壤详查,完成 49 个地块土壤和地下水采样、检测工作,完成 18 个农用地土壤超标点位的“对账销号”工作。开展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排查整治,加强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监管。四是全面打响清废规范战。全面开展无废城市创建,建立健全相关机构、制度和工作方案。强化危废全过程规范管理,备案危废转移联单 4800 批次,转移处置危废约 6.043 万吨,转移处置大宗一般工业固废 118.05 万吨;加强疫情期间医院医疗废物规范处置监管,隔离点垃圾清运体系运转顺利。五是坚决打赢污染整治战。由市长挂帅,3 位副市长分头推进开展乐清电镀园区综合整治提升工作,实行“七个一”机制压茬推进。截至目前,园区 23 家电镀企业共投入整治资金 1.74 亿元,淘汰老旧生产线 367 条,新建 210 条,清退出租户 81 家,1042 条生产线全部更新废气密闭收集设施,电镀废水处理单位提前完成重金属指标处理提标改造,近 3 个月稳定达到《浙江省电镀水污染排放标准》(即表 2.5)排放标准。

  二、2021 年工作思路 2021 年,我局将以二轮央督反馈问题整改为抓手,持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着力推动生态环境保护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开好头。具体目标为:全市各项生态环境质量指标稳控提升,平原河网水质稳定在Ⅴ类水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 100%;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保持在 95%以上,PM2.5 指标保持在 30μg/m3 以下;力争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达 96%以上,工业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率达 98%以上;生态环境质量公众满意度稳中有升。

 (一)打好治水稳控战。攻坚推进“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工作,重点督导工业企业内部雨污分流改造工作。健全水质断面防反弹预警机制,对水质断面实行严密监测、预判分析,成立多部门组成的水质稳控研判应对组,及时应对解决突发水环境事件。进一步完善河长制,加强河长履职监督,切实将河长制转变为“河长治”。推动实施水环境综合管控平台、大荆溪弃水生态引配水工程(初估配水能力 25 万方/日)、白龙岗湿地公园、生态水厂等项目建设,进一步实现水资源循环净化和优化调度。开展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二)打好蓝天保卫战。全面推进清新空气示范区建设,逐步推动空气质量自动监测提质扩面。深化行业污染整治,继续推进工业有机废气整治,基本消除重点区域臭气异味,深化电镀园区综合整治提升,6 月 30 日前所有电镀企业达到

  省《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开展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推动我市国三非营运柴油货车提前淘汰。强化应急保障能力,有效控制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气,配合做好 2022 年杭州亚运会环境空气质量保障准备工作。

 (三)打好清废规范战。集中攻坚推进“无废城市”建设,以“1+5”创建体系为框架,围绕 36 项指标,对照 64 项创建任务和 14 项建设项目,聚焦 47 个无废细胞,牵头抓总打好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农村废弃物等 5 大治理硬战,为 2022 年创成无废城市奠定坚实基础。狠抓危废规范化管理及整治提升,确定并启用小微危废收运平台,重点推进飞灰填埋场、一般工业固废填埋场等项目建设运行。建立全市污染地块名录,加强污染地块安全利用。开展地下水、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等工作。

 (四)打好督察整改战。全面启动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重点“64+3+X+4”的 4 张清单和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制定专项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标准和具体问题整改措施清单,集中力量狠抓攻坚,加快补齐问题短板,严肃查处违法行为,切实解决一批群众反响强烈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

 (五)打好执法监管战。开展“全员全年全过程”执法大练兵行动,完善“双随机”执法工作,坚决遏制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力争五类环保法配套案件全覆盖、监管领域全覆盖、执法过程全公开。深化“环保管家”服务模式,提升企业专业化环境管理水平。提高综合监管水平,强化生态环境

  事中事后监管,落实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工作,推进企业环境信用联动奖惩。构建环境污染问题发现机制,加大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和化解力度。深入开展环境信访纠纷排查化解,力争信访总量下降、满意率提升。全面提升环境应急能力和响应速度,推进社会化应急物资库和救援队伍建设,防范辖区环境风险。

 (六)打好改革提升战。出台实施《乐清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明确“十四五”减排目标,完成年度污染减排任务。全面实施“三线一单”,严把项目审批关口,确保项目空间准入符合管控要求。持续推进工业企业环保行政许可规范管理改革工作,着力规范“过渡类”企业延续申请行为,全面做好排污单位许可证证后管理工作。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落实“证照分离”管理,确保各事项全流程网上办理。深入推进社会环境服务机构规范化指导,探索开展社会环境服务机构考核。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做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工作。开展温州绿色生活体验地创建,启动“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

 三、“十三五”发展成绩 “十三五”以来,乐清以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依法严管为保障,全面打响污染防治攻坚战,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主要成绩如下:

 (一)环境质量有效改善

  水环境质量稳步提升。全面消除“垃圾河”“黑臭河”,619 个劣 V 类小微水体已通过全部销号验收;全市 8 个地表水断面水质均达到Ⅴ类水及以上,县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 100%。“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完成投资额 49991万元,新建污水管网 1200 公里,基本实现城镇污水管网全覆盖。配备各级河长 1855 人,巡河 39575 人次,总巡河率 100%。二是大气环境质量稳中趋好。开展燃煤锅炉淘汰、工业有机废气、矿山粉尘、建筑扬尘等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截至目前,较十二五期末,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上升 4.23%,PM2.5 浓度下降 20%。三是土壤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完成 127 家重点工业企业场地基础信息排查,推进涉镉等重金属企业污染整治、农用地超标点位“对账销号”等行动。重新制定出台畜禽养殖禁养区规划,为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提供有力保障。四是危废规范化提升工作逐步推进。推进危废规范化管理建设,提高固废信息化管理水平,推进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建设,乐清市瑞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城市矿产无污染循环利用项目已经基本具备投运能力,飞灰填埋场已基本完成主体工程建设。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 100%。五是重污染行业整治有效开展。开展金属表面处理(酸洗、磷化等)、线路板、铸造 3 大重污染行业整治工作,梳理出 246 家的整治企业名单,关停淘汰 175 家,原地整治提升 30 家,整合入园 41 家,并完成乐清市电镀园区综合整治;完成制鞋、工业涂装、包装印刷、农副产品加

  工、有色金属、废塑料等六类行业整治工作,关停淘汰企业85 家,落实整治提升企业 35 家,农副产品加工企业入园 5家。

 (二)执法能力显著增强 持续保持高压执法态势,开展“蓝天保卫”“清废净土”“护水斩污”等系列专项执法检查行动,五年来共出动执法人员 102967 人次,现场监督检查各类企业 40842 家次,打击取缔非法窝点 416 家次,受理并查处环境投诉 12286 件,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政案件 1195 件,处罚金额 6836 万元,查办查封扣押案件 100 件,移送司法机关 85 件,采取强制措施 173 人。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制度,2018 年率先在六大领域开展环保领域跨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监管工作。建立健全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

 (三)环境管理水平稳步提升 作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浙江省的唯一试点单位,圆满完成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试点工作,共清查污染源 40710 家,建库 8366 家,完成普查 9040 家,并做好数据应用。工业企业环保行政许可规范管理改革和排污许可清理整顿工作全面推进,总完成环评备案和清理企业数 10637 家,办理排污登记手续 9409 家,基本实现固定源排污许可全覆盖。“最多跑一次”改革继续深化,51 个行政许可事项全部实现网络办理,95.5%项目实现即办制。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工作扎实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有效开展。

  (四)环保制度体系不断完善 加快完成《长江经济带战略环境评价乐清市“三线一单”划定方案》编制工作,环境准入条件更加宽松,管控措施更加灵活,为下一步全市建设项目环境空间准入提供更科学的依据。出台《乐清市生态环保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包括生态建设、环境保护、排污权有偿使用等资金三大类,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提供了资金保障机制。

 (五)美丽乐清建设加快推进 示范点创建工作稳步开展,打造温州地区县级层面首个生态文明教育基地,总投资 130 余万,将清和公园作为美丽温州提升项目,充分展示乐清市生态文明建设成果。绿色系列创建工作加快推进,全市 13 所学校(幼儿园)被命名为乐清市级“绿色学校(幼儿园)”,3 家单位生态文明示范项目被命名为温州市级生态文明教育基地。

 四、“十四五”目标任务 始终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全要素打好升级版的污染防治攻坚战。总体目标是:到 2025 年,Ⅰ—Ⅲ类断面水质明显提升,空气质量保...

篇七:环保局塑料污染治理工作总结

(农贸)市场“限塑”整治工作总结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工商总局《关于集中开展集贸(农贸)市场“限塑”整

 治行动的紧急通知》(工商市字[XX]116 号)文件精神和省局有关要求,全市工

 商系统充分发挥工商行政营理职能,开展集贸(农贸)市场“限塑”整治工作专

 项执法检查活动。以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为契机,积极开展城区农贸市场“限

 塑”专项执法检查,以农村市场为重点,推动“限塑”工作的深入开展,加大市

 场巡查力度,构建长效监管机制。现将工作情况汇报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塑料购物袋是日常生活中的易耗品,我市每年都要消耗大量的塑料购物袋。

 塑料购物袋在为消费者提供便利的同时,由于过量使用及回收处理不到位等原

 因,也造成了严重的能源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推进塑料购物袋限产限售限用,

 是推进节能减排、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实际行动,是工商部门落

 实科学发展观、努力做到“四个统一”要求的具体措施之一,意义十分重大。我

 局根据省局的通知要求,立即以川工商泸办(XX)176 号文件转发了国家工商总

 局《关于集中开展集贸(农贸)市场“限塑”整治行动的紧急通知》(工商市字

 [XX]116 号)的通知,并提出具体要求,成立了以分管副局长为组长,市场科、

 消保科、企业科、经检支队负责人为成员的“限塑”整治工作领导组,负责全市

 “限塑”整治工作,对区县工商局开展“限塑”整治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各区县

 工商局也成立了相应的领导组和执法检查组,开展集贸(农贸)市场和农村市场

 开展专项执法检查,积极向市场业主、经营户、市场内的购买者,在农贸市场农

 村市场开展“限塑”宣传,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限塑”工作的认识,“限塑“整

 治工作取得实质性效果。

 二、开展全面清查,查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6 月 2 日至 6 月 3 日,市工商局市场科分别会同江阳区工商局、龙马潭区工

 商局,对我市城区主要超市、商场和农贸市场、农村市场对“限塑令”的贯彻执

 行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组来到百子图农贸市场一水果经营户摊前,见该经营户还

 在大量无偿使用塑料购物袋,江阳区工商局副局长雄开刚立即上前耐心作好解

 释,向经营户讲清楚有偿使用塑料购物袋,是为了引导公众减少使用和循环利用

 塑料购物袋,减少塑料购物袋使用总量,遏制“白色污染”‘保护生态环境。

 在龙马潭区王氏商场,工商干部要求广大经营户:一是商品零售场所不得销

 售、使用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塑料购物袋;二是规定商品零售场所应当依据本

 办法向消费者有偿提供塑料购物袋;三是商品零售场所应当对塑料购物袋明码标

 价,在销售凭证上单独列示消费者购买塑料购物袋的数量和单价和款项,不得不

 按标示价格销售或变相无偿提供塑料购物袋,应当建立塑料购物袋购销台账制度

 备查。在红星农贸市场,百子图农贸市场、泰安镇广大经营户、消费者都在大量

 无偿提供和使用塑料购物袋。

 从检查情况看,汇通、佳惠等超市对“限塑令”贯彻执行好,将有偿使用塑

 料购物袋的有关规定和塑料购物袋的价格都张贴在超市的显要处,塑料购物袋价

 格有 0.20 元/个、0.40 元/个、1.50 元/个不等。而商店、农贸市场、农村市场

 等场所对“限塑令”贯彻执行相当差。塑料购物袋的有偿使用涉及到人们购物习

 惯的改变,要改变消费者这一习惯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只有通过不断对经营户、

 消费者宣传、教育,对无偿提供塑料购物袋的商家、经营户进行查处,全面制定

 配套措施,培养公众“循环利用”塑料购物袋的观念,才能有力地保证 “遏制

 ‘白色污染’,保护生态环境”的目标得以真正实现。

 全年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 2467 人次,检查农贸市场 262 个,检查经营户 8390

 户,查处不合格塑料袋 3.14 万个,主要检查经营者是否停止使用超薄塑料购物

 袋等。在检查中发现,由于市民早已习惯了“两手空空”上商场,心安理得享受

 免费塑料购物袋带来的方便,已经对塑料购物袋产生了依赖症这种现状,目前没

 有更好的、更方便的袋子(篮子)替代塑料袋,因此“限塑令”不能很好地在农

 贸市场中贯彻执行。

 三、强化日常管理、构建长效管理机制

 将“限塑”工作纳入日常化、规范化管理工作之中。将集贸(农贸)市场以

 及销售门店提供、使用塑料购物袋的情况作为监督检查重点,对提供、使用超薄

 塑料购物袋的违法经营者,依据《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处罚。对销

 售未加贴(印)合格塑料购物袋产品标志的塑料购物袋的经营者,依据《产品质

 量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依法处罚,对集贸市场内销

 售使用不合格塑料购物袋行为,坚决按照《商品零售场所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办

 法》等有关规定对经营者和市场开办者进行查处。进一步落实农贸市场开办单位

 为市场限塑第一责任人,建立市场内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管理制度,承担起督促

 检查场内商户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规定的管理责任。同时建立

 农贸市场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情况的日常巡查监管制度,及时纠正和查处违规行

 为。

 四、存在的问题

 1、塑料袋销售商仍然还在销售超薄塑料购物袋,集贸(农贸)市场符合规

 定的环保塑料袋销售户极少;

 2、我市集贸(农贸)市场的蔬菜、水果、鲜肉、卤制品、干鲜等经营户都

 仍然还在免费提供超薄塑料购物袋;

 3、部分经营户特别是农贸市场经营户对“限塑令”抵着情绪很大;

 4、部分消费者对“限塑令”不理解,多数消费者表示认同,但要改变消费

 者的空手购物的习惯还需要一个相当长的过程。

 在开展集贸(农贸)市场“限塑”工作中,要不折不扣的贯彻实施“限塑令”

 还有待时日,还要尽心尽责,引导经营者、消费者树立节能减排、环保消费、绿

 色消费等理念,使经营者自觉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不进、不销、不提供超薄塑料

 购物袋,加大对生产、销售超薄塑料购物袋经营户的处罚力度,从源头杜绝不合

 格塑料购物袋流入市场,才能有效遏制不使用不合格塑料购物袋的行为,为××

 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和“国卫”迎复检、建设美好的环境而努力。

篇八:环保局塑料污染治理工作总结

 塑料污染治理宣传活动总结汇报

 为贯彻落实省、市塑料污染治理决策部署,促进广大人民群众消费方式变革,我局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了塑料污染治理宣传工作。现将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是广泛动员。下发《XX 省相关塑料制品禁限管理细化标准》,郭局长具体讲解了塑料污染的危害和治理,要求全体干部职工从自身做起,坚持推行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在办公室最好使用瓷杯或玻璃杯。

 二是形式多样。充分利用线上线下各类宣传平台,提醒广大群众绿色消费、健康出行。利用室内外电子屏滚动字幕播放多条塑料污染危害和治理宣传标语口号;利用微信公众号、微信朋友圈推送塑料污染危害和治理教育宣传,极大地扩大了宣传范围、增强了宣传效果;在全体职工大会上,播放塑料污染治理宣传视频;在一楼办公大厅张贴《XX 省相关塑料制品禁限管理细化标准》和宣传海报,让广大办事群众和职工都能了解塑料污染的危害。

  2 三是积极开展。在老年助餐点提倡使用环保用品,餐具要消毒、清洗干净,要求禁止提供和使用列入塑料制品禁限名录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袋、塑料餐具等制品。

 此次活动,让大家充分了解了塑料污染治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强宣传塑料污染治理工作,提高全民环保意识,树立环保新风尚。

篇九:环保局塑料污染治理工作总结

塑料污染治理工作总结汇报 为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建立健全塑料制品长效管理机制,我队按照有关要求,立足部门实际,严格履行职责,积极开展塑料污染治理各项行动。

 一、高点站位抓部署。方案下发后,我队高度重视,成立了以 XXX 队长为组长塑料污染治理工作小组,召开会议,学习文件,领会精神,认真部署,将推进塑料污染治理作为贯彻落实习 XX 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举措,充分认识治理塑料污染对节约资源能源、杜绝浪费和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增强对做好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稳步推进塑料污染治理监管工作开展。

 二、舆论造势抓宣传。以农贸市场为重点,在醒目位置悬挂“限塑”宣传标语,发放塑料污染治理政策宣传资料,引导经营者和消费者依法销售、使用合格塑料购物袋。

 同时,指导和督促农贸市场经营户进行自查自纠,使经营者做到自我约束、自我规范,及时清理不合格塑料购物袋。向广大消费者大力宣传垃圾(塑料)的危害性,引导广大经营者和消费者自觉减少使用或不用塑料袋,进一步增强公众对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认同和支持,扩大民众参与的积极性,营造全社会公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2 三、突出重点抓治理。组织执法队员进行集中清查,依照《XX 县 2020 年塑料污染治理工作方案》要求,重点查处城区农贸市场内否使用厚度小于 0.025 毫米超薄塑料袋,是否销售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一性次塑料棉签情况。依法追究经营者和市场开办方的相关法律责任,对屡查屡犯、情节严重的典型案件注重追根溯源和从严从重处理。此次专项整治共出动执法人员 XX 人次,检查农贸市场 X 个,检查经营户 XX 户,下达整改通知书 X 份,收缴不合格塑料袋 XX 余袋。目前此项工作仍在进行中。

 四、巩固提升抓长效。要求全体人员对“塑料污染”整治行动进行系统总结,认真查找工作盲点和薄弱环节,以便及时进行整改和提高。积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配合,对此次专项行动进行全面报道,并建立信息交流和工作动态反映机制,利用微信公众号、简报信息等形式,发布工作动态,推广先进经验,确保整治取得实效。同时,将此项工作列入日常监管日程,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实施科学的常态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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